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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04 年2 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公司建一栋大楼。乙与丙签订了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8 14:46
  • 提问者网友:几叶到寒
  • 2021-02-28 06:55
《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丙承包建设该大楼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收取丙支付的工程价款价款总额5%的管理费。并实际施工至大楼主体封顶。2006 年1 月,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试分析:1、乙与丙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2、乙的工程款如何才能得到优先受偿?
3、甲乙之间的施工合同能否解除?为什么?
4、丙是否也能得到甲的优先受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大漠
  • 2021-02-28 07:19
1、还有乙公司应该独自完成大楼主体工程建设,可以部分分包否则违约。还要看丙公司是否有资质,无资质,合同无效
2、看乙公司当初是否就工程款问题与甲公司约定抵押,或者就所建大楼要求优先受偿
3、甲公司拖欠的工程合同款情况严重,以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4、丙跟甲公司貌似没有直接合同关系,不知道其施工是否得到甲公司的认同,如果得到认同,甲乙对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他是可以就在建大楼要求优先权。看起来是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直接合同关系,丙可以直接要求乙公司付款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2-28 08:42
1、刘以威胁方式当然不正确。 2、调解协议属派生协议,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当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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