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刊发文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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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09 04:13
- 提问者网友:你独家记忆
- 2021-02-08 22:50
关于刊发文章的问题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三千妖杀
- 2021-02-09 00:03
按照您描述的情况看,肯定是不可以随意发表您的文章,这一点出版社有一定责任。但是如果出版社支付了您一定报酬,那么这个未经本人同意的行为也可以原谅。如果您实在不能原谅,可以要求该出版社向您在刊物上公开道歉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行雁书
- 2021-02-09 02:47
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12种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你对照比较一下,看对方有无违反的地方
你对照比较一下,看对方有无违反的地方
- 2楼网友:爱难随人意
- 2021-02-09 02:16
荣誉!干嘛追究责任那? 我想可以吧(是可能,不肯定哦)。
- 3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2-09 01:40
给你报酬了吗,给的话,就可以不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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