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我姐是一位精神病患者,已经19年没有犯病。2010年10月15日被一名刑满释放人员打伤,受刺激(惊吓)什么罪

答案:3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8 21:11
  • 提问者网友:你独家记忆
  • 2021-03-28 04:00
2010年10月15日,我姐去地里拉葵花杆,回来看见老安太太捡花生,就和她唠嗑,刚捡一把,看青(刑满释放)看见,过来与我姐争吵后,动手把我姐打伤,我姐受到惊吓及生气,精神病复发(我姐19岁得过精神病,18年没犯)。我想知道他犯的是刑事罪还是民事罪。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19-11-01 07:26
找专家帮你姐确诊,如果确定你姐是有精神病的话,基本上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也就是不用负法律责任,(这是我一个法学专业的同学说的)
据我了解,精神病是不可能治愈的,你姐没有复发可能只是在潜伏期,而且治疗得也较好,所以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只要专家确定她患病就好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旧脸谱
  • 2020-01-10 23:31
没有哪个医生会给你开证明就证明你姐这个病复发就是被吓出来的,因为没有直接的证据啊,本来这种病就只能达到临床治愈(并非治愈),最多你只能找那家人协商,希望他们能够补偿你们一点医药费什么的,要不然只能自认倒霉(我是精神专科医生,平时上班就经常碰到有这样的事情)
  • 2楼网友:街头电车
  • 2019-12-08 19:06
你好! shadage101 老兄是不是理解错了? 不是姐被打了吗? 楼主问的是那个男的有什么罪吧 这应该是民事罪 并且这强调的是因果关系 楼主的姐精神病复发固然有其自己有精神病的原因 但是与那个刑满释放人员脱不了干系 应该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 精神损失费, 如果必要的话还可以有受到其抚养的人的生活费 如有疑问,请追问。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