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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店员捡东西不还还说丢了,犯法吗?

答案:4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6-08 21:16
  • 提问者网友:杀手的诗
  • 2021-06-08 14:53

是这样的
  
  
  昨天下班后我去连锁便利店买菜 ,不小心把我的U盘留在收银台上(时间是2009年11月4日晚7点半)
  
  今天上午我去找(10点半),店里的两个营业员说,昨晚值班的那个营业员捡到了,但是不知道他放在哪了
  
  我让打电话给那个营业员,他说好像丢垃圾桶了,以为是客人不要的(火大)
  
  但是所有的营业员都说昨晚和今早都没倒过垃圾,我就和店里的两个营业员一起翻找了垃圾桶(两天没倒了,里面只有点收银条),没有找到(他没有丢垃圾桶),于是店员建议我等昨晚值班的那个人来了再去找
  
  我下午再去,现在我担心他们一句找不到就把我给打发了。

其实要是真丢了也就算了,但是他捡到了不还给我让我很生气,《营业员守则》上都规定不得私吞和瓜分客人的遗失财产,应该上交等客人找回,现在他居然不满24小时就给我丢了,我都怀疑他是不是私藏了,难道他丢掉就不算错吗
  
  但是《营业员守则》的条款不是法律条文,只是起到规范作用吧

  
  我想请问,我现在报警有没有机会让他们赔偿,或者下午我去找的时候把对话偷偷录音?免得警察来了他们不承认捡到了,这样的录音到时候会有效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06-08 16:00

1,一个u盘,金额不大,不构成侵占罪。


2,只能是民事纠纷,你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拿了,你一点办法都没有。很多人的确不诚信。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6-08 17:33

在法律上很难得到相关的支持。直接回答你的问题就是:不犯法!

理由主要还是两个:首先标的物的价值不够定罪标准。呵呵。也就是说,U盘的价值。其次,就是没有实际证据证实行为人有犯罪的故意。

按照你介绍的事实情况来说,很难界定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和行为。行为人同事所做的证言,意外因素很多,并且单独适用的话,证明力也很有限。而恰恰在这个时候也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当时的行为究竟是如何。

但是一句他们内部的管理条例,很可能会内部处理。

在这里,商场有没有义务帮助顾客保管遗失物品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如何界定物品遗失并怎样保管是问题的根本。建议你去找他们领导研究这个事。因为这个事情危害后果小,且标的物价值有限,你到了司法机关也很难立案的。

  • 2楼网友:旧脸谱
  • 2021-06-08 16:57

没有机会。一个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是不能强制要求赔偿的。

你可以起诉。但考虑经济是否划算?

  • 3楼网友:山有枢
  • 2021-06-08 16:34
非法取证时不行的,我给你个我经常上的网站吧 110网 免费的 上面都是律师 你可以去法律咨询一栏去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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