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的一个临时工违规i操作造成左手拇指的第一节截断,我花了3,4万给他手接活了,出院后我是否还要赔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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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31 23:35
- 提问者网友:半生酒醒
- 2021-01-31 09:12
由于他是临时工,他的工资是按天计算,很高,他要我按这个标准给他半年的工资,我觉得太高,况且他是违规操作造成的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1-31 09:34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十次工伤八次违章”,而在工伤认定中,适用的是无过错原则。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其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待遇、伤残辅助器具费、停薪留职期间工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承担经济损失二者并不相悖,工伤待遇是法律赋予工伤职工应享受的权利,赔偿损失是法律规定违纪职工应承担的义务。但这一个你负举证责任。
违不违章是他的事,要他赔偿损失是你的权利,但你按相关法律赔偿他相关费用是你的义务。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而且更深层次来说,还涉及一个道德层面上的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而不是实拿工资。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但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估计你厂里是没为他办工伤保险吧。
不过说实话、护理费,根据伤残等级来算,赔付很高的,远远不止半年工资。
员工因为自己的过错,尽管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并不能因此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16条规定。而且自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就不存在“临时工”说法了,是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使自己受到伤害。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所受到的事故伤害,劳动者所在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安全负有直接责任,认定为工伤以后、残疾待遇等员工自用工之日起就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违不违章是他的事,要他赔偿损失是你的权利,但你按相关法律赔偿他相关费用是你的义务。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而且更深层次来说,还涉及一个道德层面上的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而不是实拿工资。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但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估计你厂里是没为他办工伤保险吧。
不过说实话、护理费,根据伤残等级来算,赔付很高的,远远不止半年工资。
员工因为自己的过错,尽管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并不能因此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16条规定。而且自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就不存在“临时工”说法了,是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使自己受到伤害。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所受到的事故伤害,劳动者所在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安全负有直接责任,认定为工伤以后、残疾待遇等员工自用工之日起就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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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罪歌
- 2021-01-31 10:11
也许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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