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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种情况算自卫吗?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5 15:29
  • 提问者网友:捧腹剧
  • 2021-04-24 23:04

假如A走在大街上,B开着一辆摩托或者电动车迎面使来。

因为B开车到处乱看旁边的店铺,没有看前方有人,

但是A看到B朝自己开车,眼看就要撞着了,在就要撞到的那一刻A伸出脚向车一踹。

B连人带车摔倒受伤了,A安然无事。

请问该案例A有责任吗,需要向B支付医疗费用不?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04-25 00:21

这个不是自卫,是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迟山
  • 2021-04-25 02:21
这个问题的关键之处在A踹B那一脚时能否避开,如无法避开踹的这脚是无别的办法的自保,法律上称做紧急避险,是不负法律责任的,但民事责任还是应负的,适当支付一些医疗费,并不需包赔全部,因B负主要责任。如A能躲开没有躲,那踹的那一脚就是对B的行为不滿而采取的报复行为,虽B也有违犯行车规定的行为,但主要责任就在A了,如对A造成重伤害应负刑事责任并附带经济补偿,如轻伤害构不成犯罪、经济补偿是少不了的,而应承担损失的绝大部份,包括医疗费、物品损失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 2楼网友:痴妹与他
  • 2021-04-25 00:43

需要 因为A应该躲开 不应该踹 踹了就是A有责任 需要赔偿一点 这样应该受不了多大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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