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和劳务公司签的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没到期就要求和另外一家劳务公司签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子有补偿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6 11:08
- 提问者网友:wodetian
- 2021-03-05 11:23
我在单位和劳务公司签的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没到期就要求和另外一家劳务公司签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子有补偿金?请高手指点。没有悬赏,没分了。希望能帮助下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甚了了
- 2021-03-05 11:36
按照法律是有补偿金的,原公司要求你和另一家公司签劳动合同,事实上是公司方提出和你解除原劳动合同,依法应当补偿,你可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鱼芗
- 2021-03-05 12:04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款项,按照第17条来签订,是比较完备的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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