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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问题:对于不愿意在公司缴纳社保的人,怎样才能合法合理的操作?

答案:5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02 16:32
  • 提问者网友:爱唱彩虹
  • 2021-01-01 20:44
我单位在成都,是私企,有三分之二员工属于原国营单位的员工,而且户口、原劳动关系都维持在其户籍(四川的地级县市),这类人由于本人的原因不愿意把在成都购买社保,但不买社保又不符合国家法律,我公司应该怎么操作才算合理合法?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醉吻情书
  • 2021-01-01 20:54
如果他们在原地依旧没间断购买保险,那么你可以跟他们签订协议说明,但告诉他们你不会因此另外给他们相应的钱
如果他们在原地没买保险却在你这儿工作
无论什么原因什么道理
他们若告你
劳动仲裁是以你不购买处罚,没有什么道理可讲。
所以你的办法是,强制执行,不买的没钱补就是了。
记住,哪怕他们写承诺不买也无效,法律不允许。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01-01 22:55
如果是本地户籍,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社保局开户缴纳。如果是外地户籍需要通过社保代理公司缴纳,目前好易保提供面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社保代理。
  • 2楼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1-01 22:05
不签合同,工资现金支付。
  • 3楼网友:洎扰庸人
  • 2021-01-01 21:46
按法律规定购买社保即可,千万不要以现金、工资等其他方式补给员工,否则一旦对簿公堂,对公司百害而无一利
  • 4楼网友:轮獄道
  • 2021-01-01 21:16
易法通解答: 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涉及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利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不能因为任何原因而免除该义务。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员工要求不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仍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否则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单位如果不缴纳的话,可能承受滞纳金和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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