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年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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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6-01 09:22
- 提问者网友:战皆罪
- 2021-05-31 15:08
我是2008年6月上的班,可是2009年单位只给2.5天的年假。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办?请你帮忙解答!是从1月1号到12月31号算起还是从上班满一年算起?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长青诗
- 2021-05-31 15:54
1、2009年6月以后,你就可以享受5天的休假,单位的做法是不对的。
2、为了贯彻《带薪休假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门制定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对有关细节作了详细规定,可以作为依据与单位协商。(网上能查到,不行我贴给你)
3、单位如果坚持不执行国家规定,可以电话投诉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请他们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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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duile
- 2021-05-31 16:45
按合同满一年就有5天假,10年以上10天假·15年以上15天假,这是国家规定。不符合规定可以投诉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
- 2楼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5-31 16:24
工作满一年者,每年带薪休假5天,单位给你2.5天还是可以的,我们去年给5天假,2009年说生产忙,根本就没给年假,也没给钱。
- 3楼网友:逃夭
- 2021-05-31 16:08
你现在离职了?还是在职?你说的情况不够详细.能详细介绍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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