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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内容疑问解答(保密费、脱密期)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1-26 15:14
  • 提问者网友:贪了杯
  • 2021-11-25 23:50
劳动合同 内容疑问解答(保密费、脱密期)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痴妹与他
  • 2021-11-26 01:24
岗位保密费不应含在工资中;合同设立脱密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过了脱密期才可以走,在脱密期内调岗降低工资待遇”不合法。

1、国家对工资的组成部分有专门规定,不含岗位保密费;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里面不含脱密期,该企业约定脱密期是无效条款。
3、过了脱密期才可以走,在脱密期内调岗降低工资待遇,都是企业自行设立的规章制度,该制度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无效规章。
为了保护企业秘密,《劳动合同法》对保密做出了详细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追问根据合同的内容,我是否签署,如果签署了,违反合同法的条款也是无效的?
社保按照总和缴纳还是 减去保密费。追答劳动合同里规定的条款违背《劳动合同法》的条款均是无效条款。
社保是按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不是按照个人工资数缴纳。追问合同中有一行:
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约定之岗位职责过程中,应履行作为甲方___的勤勉合作责任,对<岗位说明书>中未尽职责和工作内容,承担主动履职义务。
下划线部分 人事说不用填,可否。追答如果你担心,可以在下划线右侧注明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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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北方的南先生
  • 2021-11-26 02:05
你好!一、劳动法对保密协议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对脱密期的规定是在于员工签订的合同期快要期满前一段时间,公司可以根据之前的约定,将员工从原岗位上调离到新的岗位,在这段时间里让员工与商业秘密有所隔离,因此达到“脱密”的目的。因为,有很多的商业秘密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一旦员工离开这个岗位一段时间,其原来掌握的秘密也就可能不成为秘密或者没有过多利用价值了。脱密期的长短,一般是由公司与员工进行协商约定的。如果对我的解答还算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好评吧,有什么法律问题还可以进我的法律工作室找我咨询,您的肯定是对我的最大鼓励!追问根据合同的内容,我是否签署,如果签署了,违反合同法的条款也是无效的?
社保按照总和缴纳还是 减去保密费。追答可以签订,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可以解除该合同。追问离职提前30天提出,还需要按照6个月吗!
合同中有一行:
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约定之岗位职责过程中,应履行作为甲方___的勤勉合作责任,对<岗位说明书>中未尽职责和工作内容,承担主动履职义务。
下划线部分 人事说不用填,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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