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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形式?

答案:4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3 21:09
  • 提问者网友:箛茗
  • 2021-02-13 03:33
常见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形式?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长青诗
  • 2021-02-13 04:44
(一)减税
减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给予减征一部分的措施。国家在税收法规中规定减征,是为了给予某些纳税人以鼓励和支持。税收减征都是按税法规定进行的。
(二)免税
免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应纳的税额不予征收,也是鼓励某些纳税人或某些特定行为的一种措施。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
免税与免征额不同,所谓免征额是指从征税对象中扣除的免予征税的数额。征税对象小于免征额时,不征税;超过免征额时,只就超过部分征税。免征额不属于税收优惠,它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不对谁形成优惠,是构成税收制度的一个要素。
免税与起征点也不同,起征点是对征税对象应当征税的数量界限。征税对象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并超过起征点,按全部数额征税。例如,我国现行营业税条例规定,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200元至800元;按照次征收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确定本地区的起征点。不超过起征点的不课税,超过起征点的,就营业额的全额课征,不会从全额中扣除起征点。起征点看起来似乎是一种税收优惠,但实际上,是为了照顾应税收入较少的纳税人,其目的是为了使税收政策符合合理负担的原则,起征点也是税收制度的组成部分。
(三)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指税务部门根据税法规定,对出口企业已出口商品原来所承担的流转税予以退还的措施。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出口。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凭证,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办理该项货物的退税。
(四)先征后退
先征后退是先依据税法,将纳税人应缴的税款征收上来,再由财政部门予以全额或部分返还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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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山君与见山
  • 2021-02-13 06:02
免税和调低税率都是啊,具体来讲有以下这些: 流转税:主要是出口退税,包括流转税、所得税 关税:某些类别的产品可以享受进出口关税的优惠 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大开发、招收残疾人员工等国家鼓励的,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 还有我不知道的,楼下补充
  • 2楼网友:罪歌
  • 2021-02-13 05:17
1.减税。即依据税法规定减除纳税义务人一部分应纳税款。它是对某些纳税人进行扶持或照顾,以减轻其税收负担的一种特殊规定。一般分为法定减税、特定减税和临时减税三种方式。   2.免税。即对某些特殊纳税人免征某种(或某几种)税收的全部税款。一般分为法定免税、特定免税和临时免税三种方式。   3.延期纳税。是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部分或全部税款的缴纳期限适当延长的一种特殊规定。   4.出口退税。为了扩大出口贸易,增强出口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按国际惯例对企业已经出口的产品退还在出口前各环节缴纳的国内流转税(主要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款。   5.再投资退税。即对特定的投资者将取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企业或新办企业时,退还已纳税款。   6.即征即退。即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投资退税一并属于退税的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目前,中国采取即征即退政策仅限于缴纳增值税的个别纳税人。   7.先征后返。即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它属退税范畴,其实质也是一种特定方式的免税或减免规定。目前,中国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主要适用于缴纳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8.税收抵免。即对纳税人来源于国内外的全部所得或财产课征所得税时,允许以其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抵免应纳税额,它是解决国际间所得或财产重复课税的一种措施。税收抵免是世界各国的一种通行做法。   9.投资抵免。即政府对纳税人在境内的鼓励性投资项目允许按投资额的多少抵免部分或全部应纳所得税额。实行投资抵免是政府鼓励企业投资,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推动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一种政策措施,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从1999年开始,中国政府开始对技术改造国产设备实施投资抵免政策。   10.起征点。即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规定一定的数额。征税对象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税法对某些税种规定了起征点。比如,我国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个人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2000元~5000元;个人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1500元~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元~200元。确定起征点,主要是为了照顾经营规模小、收入少的纳税人采取的税收优惠。   11.免征额。即按一定标准从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扣除一定的数额,扣除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的部分征税。   12.加速折旧。即按税法规定对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准予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提高折旧率的办法,加快折旧速度,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13.加计扣除。如对支付残疾人税前加扣、研发费用加扣等。
  • 3楼网友:迟山
  • 2021-02-13 05:03
(一)减税   减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给予减征一部分的措施. 国家在税收法规中规定减征,是为了给予某些纳税人以鼓励和支持. 税收减征都是按税法规定进行的.   税收减征的具体办法有两种,一是比例减征法,即按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减征一定比例. 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亊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经营期10年以上的,可以从获利年度开始,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至第三年减半征税. 二是减率减征法,即用减低税率的办法来体现减征税额. 如我国税法规定,对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亊经营的外国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免税   免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应纳的税额不予征收,也是鼓励某些纳税人或某些特定行为的一种措施. 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农业生产単位和个人销售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   免税与免征额不同,所谓免征额是指从征税对象中扣除的免予征税的数额. 征税对象小於免征额时,不征税;超过免征额时,只就超过部分征税. 免征额不属於税收优惠,它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不对谁形成优惠,是构成税收制度的一个要素.   免税与起征点也不同,起征点是对征税对象应当征税的数量界限. 征税对象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并超过起征点,按全部数额征税. 例如,我国现行营业税条例规定,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200元至800元;按照次征收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确定本地区的起征点. 不超过起征点的不课税,超过起征点的,就营业额的全额课征,不会从全额中扣除起征点. 起征点看起来似乎是一种税收优惠,但实际上,是为了照顾应税收入较少的纳税人,其目的是为了使税收政策符合合理负担的原则,起征点也是税收制度的组成部分.   (三)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指税务部门根据税法规定,对出口企业已出口商品原来所承担的流转税予以退还的措施. 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出口. 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単等凭证,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办理该项货物的退税.   (四)先征后退   先征后退是先依据税法,将纳税人应缴的税款征收上来,再由财政部门予以全额或部分返还的措施. 例如,1994年税制改革后,曾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流转税超税负返还,即先根据统一的流转税法规对其征税,然后再返还其在新流转税制下的税负超过原流转税制下税负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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