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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出资购房,房产证在双方名下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5 12:18
  • 提问者网友:送舟行
  • 2021-02-24 11:43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房产证在双方名下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02-24 11:55
案情简介 王某与于某两人于2002年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2003年由王某一人出资买下一套二手房,处在恋爱期的他们并没在乎房款问题,而王某将女朋友在房产证上登记为共有人。2004年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两年,两人经常因琐事争吵,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矛盾越来越大。最终两人决定离婚,在财产的分割问题上两人对房产分割产生了争议,王某认为是自己所购房屋,应属于他个人的财产。而于某认为房产证上是她们两人的名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最后于某起诉到法院请求解除夫妻关系,并将房产进行公平分割。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双方起诉离婚,根据现有法律法规,房屋产权的权属应以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如果只有双方的各自陈述,一方没有足够的证据提出异议,法院只能根据房屋产权登记进行处理。本案的被告由于提不出当初购买房屋的出资情况的证明,而房产证上登记的又是两人的名字,所以法院认为该套房屋为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于某享有房屋的共有权。 武丹律师点评:本案的重点是原告是否在购房的时候出过购房款。由于本案被告买的是二手房,而且在购房时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付购房款也没有经过银行转账完成的,所以被告的诉讼显得非常被动,无法证明购房款是由自己所交的,而产权证又是登记在两人名下,在此情况下法院只能根据现有证据对房屋进行分割。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02-24 12:56
婚前购房属于婚前财产,谁购买谁所有的。 离婚房屋分配: 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款是对半分,如果对方不卖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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