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协议约定女方不得在该房屋内成家或同居,房屋所欠贷款有女方偿还(男方是主贷款人),男方不支付抚养费,房子未过户给孩子前由男女共有。现女方要求男方提供土地使用证及购房合同等资料给她,还要求男方迁出户口,女方还以不还房贷加以威胁。我不同意,女方拒绝了我的探视权,我,要求重新对房屋进行分割,可以吗?具体应该怎么做。
现已经离婚3年
离婚协议约定的房子归孩子,孩子18岁在过户孩子现在五岁。属于共有人,由于种种原因,男方想撤销房屋赠予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6 02:22
- 提问者网友:临风不自傲
- 2021-01-25 17:2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1-25 18:11
离婚后若有其它财产纠纷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当地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其它问题可以留言,谢谢!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青灯有味
- 2021-01-25 18:46
签订离婚协议应遵照自愿、公平的原则,如夫妻任何一方以胁迫、威胁等方式强迫对方订立离婚协议,对方可以就财产部分主张撤销,该协议将依法被法院予以撤销而自始无效。但如果协议签订时并无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该协议则将被认定为有效,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持此协议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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