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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应如何揭示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23 08:35
  • 提问者网友:佞臣
  • 2021-12-23 04:54
证券公司应如何揭示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洎扰庸人
  • 2021-12-23 05:42
证券公司在与您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前,应向您履行以下告知义务:
  (1)以书面方式向其提示投资规模放大、对市场走势判断错误、因不能及时补交担保物而被强制平仓等可能导致的投资损失风险;
  (2)指定专人向您讲解融资融券的业务规则、业务流程和合同条款,并将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交由您签字确认;
  (3)告知您将信用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可能带来法律诉讼风险,提示您妥善保管信用账户卡、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12-23 06:06
这个问题比较宽泛。简单来说,融资融券业务目前限制比较多,譬如资金来源、客户要求等,但随着限制放开,合作的形式将会更多,举例来说,证券公司可以向银行或通过银行进行融资、银行质押的股权通过券商进行转融通、机构客户共同开发等等,合作方式可以进一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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