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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院里有摄像头,为啥惊人一身汗?

答案:1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30 22:52
  • 提问者网友:人傍凄凉立暮秋
  • 2021-03-30 03:23
影院里有摄像头,为啥惊人一身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野慌
  • 2021-03-30 04:42
目前众多正常工作着的放映厅摄像头,是擅自主张、先斩后没“奏”的产物,受到质疑实属必然;电影放映厅如果装了摄像头,不能留下令人诟病的地方,但事实上,电影院在这方面有值得检讨的地方。

昨天,一则网帖引来强烈关注,大意是“你在看电影,监控的人在看你”。一些媒体采访证实,影院放映厅安装红外线夜视监控摄像头很普遍,甚至装有“360度无死角”的。
这事引来的惊愕可想而知,因为不少情侣在影院放映厅干过“脸红的事”。即使不是情侣,一般人也可能会感到不舒服,毕竟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摄像头底下。这还能好好欣赏电影艺术吗?

不过,必须承认两点:一,电影放映厅属于公共场所,从法律上来说,观众并不存在隐私期待权。观众也不应做出“有伤风化”的行为;二,电影放映厅安装摄像头,是大势所趋,在一些地方已经拥有法律法规的明确依据,以吉林为例,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吉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规定,九类场所和部位应安装监控,其中包括影剧院。也就是说,在该省,影剧院安装摄像头是可以的。
公众注意到,2016年11月28日公安部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影剧院也在“应安装”之列。

毫无疑问,电影放映厅有依法安装摄像头的权利,当然,前提是法律法规已经实施。
然而,目下争议所反映出的两大问题不能回避。
一,电影放映厅并不能想装监控摄像头就装,道理如前所述。而目前众多正常工作着的放映厅摄像头,是擅自主张、先斩后没“奏”的产物,受到质疑实属必然;二,电影放映厅如果装了摄像头,不能留下令人诟病的地方,但事实上,电影院在这方面有值得检讨的地方。
前述条例对“明示标识”有特别规定:社会公共区域的视频图像采集设备,应当设置提示标识,标识应当醒目。
无论条例有没有实行,这都是一条基本规则。毫无疑问,公共区域的摄像头,绝大多数都设置了提示标识,或者以非常明显的“存在感”提醒公众注意,如道路上亮闪闪的摄像头。
以此观之,多数电影放映厅,都没有做到这一点。换句话说,很多电影放映厅安装摄像头,是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并没有诠释好“依法”的内涵。
就算是为了加强电影放映的质量控制和场所的安全把控,那也不能“悄悄干”。
值得提醒的是,电影院的监控虽不侵犯隐私权,但是电影院有责任和义务堵死内部传出观众“有伤风化”的视频。要知道,过去,是有不雅视频流出到网络的。
电影院如何加强内部管理,杜绝此类事件,这是公众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而当法律允许电影放映厅安装摄像头的时候,电影院准备好了吗?
其实,电影放映厅装有摄像头早有端倪,一些发生在影剧院的焦点事件提及过调取监控视频的行为。纵然如此,公众还是被“普遍有监控”的事实吓了一跳。要是把该做的事做好,把该提醒的提醒到位,料也不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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