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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法律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30 20:59
  • 提问者网友:温柔港
  • 2021-04-30 09:46
你好,我是浙江的,前3个月前来到四川泸州开了个门市。这个门市是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我们合同签的是2年,(2009.7.1-2011.7.1).合同是跟法院签的。可才过了两个月他们说房子已经卖了,要我半个月内搬出去.可我以前问过他们,他们都说还没卖.我是跟另一个店主转让过来的,转让费就15600,还加上装修2300.我想过去告他们,可别人都说你到他们的单位去告他们,谁会理你.我是刚出门创业的人,这2万多场面钱,是我幸幸苦苦打了4年工才积下来的.我不甘心就这样没了.法院本身就是为人民主持公道的机关,现在竟变成了骗人的机关,这种事我还是头一次碰到,前两天他们来说房子卖了,叫我们搬出去,我就跟他们吵起来,说他们这是骗人,他们理都不理我.合同有一条是双方不协商,要到他们的机关单位那个部门解决.可以赔偿2000块。我想他们早就有把握了.我这刚出来的年轻人,是不是就没办法他们了吗?肯求帮助,谢谢.请律师的话要花多少钱?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04-30 11:18
你好,只要你的合同是有效的,就算是卖了还是有效的,你不用怕,不用搬,可以和他们打官司也能赢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蓝房子
  • 2021-04-30 12:27

买卖不破租赁,就是即使卖了,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主也仍然有效。。。根本用不着搬。合同上的那一条提前通知对方,并不能解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要求他们赔偿一切损失。。。联合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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