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当月就开始计提累计折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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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9 22:58
- 提问者网友:咪咪
- 2021-03-19 19:05
当月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当月就开始计提累计折旧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3-19 19:12
1.直线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年,残值为Y,每年提折旧为(X-Y)/N。
2.工作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以及工作量为H(小时),残值为Y,单位工作量计提折旧为(X-Y)/H。
3.年数总和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年,残值为Y,则第M年计提折旧为(X-Y)*(N-M+1)/[(N+1)*N/2]。
4.双倍余额递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N足够大)年,残值为Y。 则第一年折旧C<1>=X*2/N; 第二年折旧 C<2>=(X-C<1>)*2/N 第三年折旧 C<3>=(X-C<1>-C<2>)*2/N ··· ··· 最后两年需改为直线法折旧。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折旧
贷:累计折旧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年,残值为Y,每年提折旧为(X-Y)/N。
2.工作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以及工作量为H(小时),残值为Y,单位工作量计提折旧为(X-Y)/H。
3.年数总和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年,残值为Y,则第M年计提折旧为(X-Y)*(N-M+1)/[(N+1)*N/2]。
4.双倍余额递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N足够大)年,残值为Y。 则第一年折旧C<1>=X*2/N; 第二年折旧 C<2>=(X-C<1>)*2/N 第三年折旧 C<3>=(X-C<1>-C<2>)*2/N ··· ··· 最后两年需改为直线法折旧。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折旧
贷:累计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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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鱼芗
- 2021-03-20 00:06
引用唐拉雅秀啦啦的回答:
1.直线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年,残值为Y,每年提折旧为(X-Y)/N。2.工作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以及工作量为H(小时),残值为Y,单位工作量计提折旧为(X-Y)/H。
3.年数总和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年,残值为Y,则第M年计提折旧为(X-Y)*(N-M+1)/[(N+1)*N/2]。
4.双倍余额递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N足够大)年,残值为Y。 则第一年折旧C<1>=X*2/N; 第二年折旧 C<2>=(X-C<1>)*2/N 第三年折旧 C<3>=(X-C<1>-C<2>)*2/N ··· ··· 最后两年需改为直线法折旧。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折旧
贷:累计折旧
答非所问???????这也算最佳答案
1.直线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年,残值为Y,每年提折旧为(X-Y)/N。2.工作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以及工作量为H(小时),残值为Y,单位工作量计提折旧为(X-Y)/H。
3.年数总和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年,残值为Y,则第M年计提折旧为(X-Y)*(N-M+1)/[(N+1)*N/2]。
4.双倍余额递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N足够大)年,残值为Y。 则第一年折旧C<1>=X*2/N; 第二年折旧 C<2>=(X-C<1>)*2/N 第三年折旧 C<3>=(X-C<1>-C<2>)*2/N ··· ··· 最后两年需改为直线法折旧。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折旧
贷:累计折旧
答非所问???????这也算最佳答案
- 2楼网友:摆渡翁
- 2021-03-19 22:31
应该看是土地使用权还是建筑物
- 3楼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03-19 21:38
次月开始计提!
- 4楼网友:三千妖杀
- 2021-03-19 20:41
成本模式下,当月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次月开始提折旧;公允价值模式下,任何时候都不提折旧;
- 5楼网友:怀裏藏嬌
- 2021-03-19 20:32
一、当月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为建筑物的,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一致,当月增加,当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当月照提折旧。
为土地使用权的,同无形资产计提摊销一致,当月增加,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再摊销。
企业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按会计规定不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可按直线法计算其折旧或摊销作为纳税调减处理。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财政部财会[2006]18 号)
(一)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也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二)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
为土地使用权的,同无形资产计提摊销一致,当月增加,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再摊销。
企业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按会计规定不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可按直线法计算其折旧或摊销作为纳税调减处理。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财政部财会[2006]18 号)
(一)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也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二)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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