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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我支付女伤者医药费用,而且伤者已经接受我支付1000元额外相应的赔偿后,第二天其丈夫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0 12:36
  • 提问者网友:無理詩人
  • 2021-03-19 17:53
要求3000元赔偿怎么办?我应不应该再给这笔钱?她丈夫这样属于敲诈勒索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行路难
  • 2021-03-19 19:06
根据受伤情况才能做出判断是否合理,如果你认为对方要求不合理,可以拒绝,让对方诉讼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七十二街
  • 2021-03-19 19:37
医院是没有得退回来了,如果你不是全部责任,只要你有一点责任,你都要在1万元以内的医药费负责的,你的车买了保险,等事故处理好了,拿发票和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书去保险公司报回。生命无价,救人先啦,这个事故应该没有什么麻烦的,好好配合交通警察调查取证,和气和伤者协商,事情很快就处理好的,还有,你报了保险了吗?如果没有报,马上报吧。告诉保险公司伤者在那里住院,让保险去调查一下,这对你后续报保险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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