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家住扬州市宝应县的17岁学生,为了“提高QQ的关注度”,在网络上发布“高邮与宝应交界处将再次发生较大地震”的谣言。因为涉嫌散布谣言,该学生被警方及时控制并处警告教育。针对这一事件,正确的认识是
A. 该学生依法行使了言论自由权
B. 言论自由在网上是不受限制的
C. 公民言论自由还未得到充分实现
D. 言论自由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一名家住扬州市宝应县的17岁学生,为了“提高QQ的关注度”,在网络上发布“高邮与宝应交界处将再次发生较大地震”的谣言。因为涉嫌散布谣言,该学生被警方及时控制并处警告教育。针对这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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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1 20:39
- 提问者网友:像風在裏
- 2021-03-11 17:51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你哪知我潦倒为你
- 2021-03-11 19:10
A. 该学生依法行使了言论自由权B. 言论自由在网上是不受限制的C. 公民言论自由还未得到充分实现(答案→)D. 言论自由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解析:这位学生没有正确行使言论自由,行使言论自由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所以D是正确的,A是错误的,该学生没有依法行使了言论自由权,B是错误的,言论自由无论在哪里都要受到法律的限制,C是错误的,公民的言论自由已经得到充分实现,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排除,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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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鱼芗
- 2021-03-11 20:21
这个答案应该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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