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提出了离职,按照与公司的协议,2013年9月30日为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没考虑过国庆假期的问题,查了一下才知道,29日实际是上10月4日的班,而公司要求我正常上班,即29日也要出勤,但是10月份又不给我算工资。
我想咨询一下,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是否应要求公司支付10月4日的工资或者给我算加班费?
9月28日也要上班,实际上上了两天10月份的班?是否可以追讨工资?
9月30日离职,工资应怎么算?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2-01-01 05:13
- 提问者网友:未信
- 2021-12-31 23:3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摆渡翁
- 2022-01-10 04:36
应按加班支付200%工资,28,29为公休日,对于你来讲话已没有10月的问题,也没有倒班休息的问题,只是按加班计算由于是公休日,所以应按平日基本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怙棘
- 2022-01-10 05:29
29--30日本身就是周六周日调休的,你们公司只不过没有换而已,我们放假的人27-28都要上班的。 所以你那个不用给任何多余的钱,只是和一般的公司上班时间不同罢了。只有在10月1-3日才是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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