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手中有一套房子,只是有开发商的购房合同,没有办理房产证,卖了,但至今未办理过户,我想收回,行
答案:4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03 13:14
- 提问者网友:姑娘长的好罪过
- 2021-01-03 04:17
当初双方是协商性质的,他说自己找人改合同,只是把双方商定的资金给我,说什么事情我不用问了,前天打电话给我让我帮着办手续,意思是一直没有过户,当初卖给他就很便宜,我想收回,或者是额外加价,行不行?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雾月
- 2021-01-10 02:01
如果当初你们签订了买卖合同,而他又按照合同上双方商定的价格付钱给你,你理应该配合办理该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有你们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收款收条,这个买卖就是成立的,如果你不配合过户,他可以起诉你!额外加价的话,这要你们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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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1-10 05:14
双方均同意就没问题
- 2楼网友:掌灯师
- 2021-01-10 03:37
你当初卖出去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卖的?也就是交易方式?
- 3楼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01-10 02:50
他不会是让你去开发商那办理更名手续吧,如果已经办理了在反悔可能不大,如果没有办理那就协商额外提高价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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