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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女没工作因家庭原因要离婚,大女儿4岁儿子二个月会怎麼判?要是两个小孩都要会判给女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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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6 16:38
  • 提问者网友:焚苦与心
  • 2021-01-25 20:06
26岁女没工作因家庭原因要离婚,大女儿4岁儿子二个月会怎麼判?要是两个小孩都要会判给女方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01-25 20:52
儿子应该会跟母亲,女儿应该不会,无业嘛,没有生活能力啊,儿子是因为太小,如果儿子也有5-6岁的,搞不好女方一个也判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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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01-25 23:57
首先,起诉离婚,是当事人的权利,不是法院抚养判决孩子抚养权的依据。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   其次,在诉讼离婚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一般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审判。比如,当事人的抚养能力,孩子的生活环境,学习便利条件,以及孩子的年龄和孩子本人的意见等。以下是相关依据: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 2楼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1-25 22:23
不会的,女儿肯定是不会判给你,因为你没工作。儿子的话应该是判给你,孩子2岁之内都先判给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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