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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已立案,公司领导威胁说如果我还要公司赔付,就把公司注销,我则会一分钱都拿不到。怎么办?

答案:4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2 18:27
  • 提问者网友:杀手的诗
  • 2021-02-22 08:38
已经立案,还未开庭。公司负责人刚刚收到劳动局的仲裁文书。负责人收到后很生气,说只能赔付600元,如果还是要求赔付这么多,则他会把公司注销,要我一分钱都拿不到。我不知道公司注销公示期有多久,而且也不知道从哪里才能知晓他是否开始注销。我想知道,如果在判决前,公司就去申请注销,我还能不能拿到赔偿。
以下为我递交到劳动局的申请书中的仲裁请求及事实与理由。
仲裁请求:
1, 补缴合同签署日起2010年元月1日至口头通知裁员之日2010年3月1日止,三个月的按劳动法及湖北省相关劳动保障规定的“五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 因被申请人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且未额外支付申请人一个月工资;请求支付申请人代通知金,共计1200元。
3, 因被申请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因申请人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又因被申请人违反劳动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共计1200元。
4, 由于被申请人仅发工资到2010年2月9日,2010年2月10日起至通知裁员之日止,被申请人未支付申请人任何工资以及经济赔偿。请求支付2010年2月10日起至2010年3月1日止共20天的工资,共计1103.45元。
事实与理由:
我于2009年9月7日入职"X龙公司""X一家"分部担任店长工作,当时与"X龙公司"签定劳动合同。2009年11月8日,"X一家"分部从"X龙公司"分离并重新注册公司并更名为"X如一家",我顺从"X一家"分部经理"陈XX"及部长"吴XX"的安排向"X龙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并在没有劳动合同及社保保障的情况下继续为X一家公司工作且还是担任店长一职。2009年12月底,X如一家公司注册成功,注册公司名为:XX市X如一家家政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经员工要求,公司与所有员工签定劳动合同。2010年2月9日,公司负责人吴XX结算工资,并通知所有员工放假回家休息,等公司经营方向调整好后再来上班。2010年3月1日,吴XX通过网络向我发消息称将我裁员。至今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补缴保险、未支付所欠工资、未支付代通知金及赔偿金。(不知道写出全称会不会引起法律纠纷,在此将部分字用X代替)

希望有哪位高人,能给我详细解答!小女子在此先行谢过!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归鹤鸣
  • 2021-02-22 10:01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律师给你讲也只能讲个大概方向,没办法跟你详细细节,要真都这样,那律师就要失业喝西北方。

你在申请仲裁时,记得对公司的财产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就能防止老板恶意不执行判决。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2-22 13:33
不可以
  • 2楼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2-22 12:48
不用理他,才这么点钱就要注销公司,那他别开公司好了。
  • 3楼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2-22 11:38
通过注销企业来逃避责任的方式,如果发生,你可以向注销之后的主管部门或企业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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