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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3·15特别报道”曾报道了南京“121”不明码标价,且频频误导消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30 20:16
  • 提问者网友:蔚蓝的太阳
  • 2021-12-29 21:05
单选题 《中国青年报》“3·15特别报道”曾报道了南京“121”不明码标价,且频频误导消费者,引发众多用户投诉的情况。“121”是南京许多电话用户常常拨打的气象预报电话号码,但用户在接到电话收费单时发现它是按信息台收费的。既然是信息电话,却没有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将性质及价格向消费者明示,而且电信局咨询电话工作人员在自己不明白的情况下,又对消费者做出错误解释,致使用户继续误打信息台。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A.公平交易权B.知情权C.安全权D.获得消费知识权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往事埋风中
  • 2021-12-29 21:14
B解析消费者在商品服务市场上占有主导地位,保护其合法权益,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商品和服务市场运行得更加规范、更加有序。消费者在商品服务市场上享有安全(消费者最主要的权利)、知情、自主选择、公平交易、求偿、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等权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通过合法途径,依法寻求保护。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12-29 22:15
这个问题的回答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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