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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 房产 咨询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7 09:11
  • 提问者网友:浩歌待明月
  • 2021-02-06 14:35
父母原有私房一套,后遇动迁。当时户口本上只有父亲和我的名字(兄弟共三人,母亲户口当时不在),因此按照我和父亲两个人的名额分配到了动迁安置房(当时动迁分房面积按照户口人数分配),分得公租房一套,后买下,但是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
现父母过世了,1遗产处置房产时我是否可以因为户口的名字而多分得一比例?2按照相关法律,会怎么分配是?3如果我说我先拿去二分之一(父亲和我)或三分之一(父母亲和我)的房钱(若卖房),余下的在在兄弟之间分,是否合理?
谢谢!

我母亲后来户口本迁回来了,并且房产证上没有我名字是否有影响?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归鹤鸣
  • 2021-02-06 15:12
您好,我是河南(郑州)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能否作为遗产继承,首先要看该财产的性质,归谁所有,是否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就你所说的这个案件,首先要弄清楚安置房是否属于你父母的财产,只有属于你父母的财产才能作为你父母的遗产由继承人来继承。按照拆迁安置分配的原则,户口本上有几人就分得几人的安置房,该房屋是按照你和你父亲的两个人的户口来分配的,因此,你和你父亲可以各人分一半,你父亲那一半作为遗产,由你们兄弟几人来分配,由于你父亲没有立有遗嘱,就由几名继承人来平均分配。
声明:鉴于网络咨询的局限性,律师在没有全面了解案情及对案件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下,对咨询的问题只能作出初步分析判断。本律师的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当事人办案的依据,当事人私自按照此意见办理案件所产生的后果与律师无关。如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请直接致电本律师或到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本律师办公室面谈。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动情书生
  • 2021-02-06 16:03

1、二儿子现在住的是单位公房,产权是单位的,二儿子只有使用权,因此不能算是个人财产。

2、根据继承法,公公和婆婆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公公去世后,公公的那一半产权属于遗产,由于没有遗嘱,适用法定继承。婆婆和两个儿子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应共同继承公公的遗产。其遗产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中平均分配。公公去世后,该房产权由婆婆和两个儿子共有,其份额为:婆婆66.6%,即48平米,两个儿子各自16.6%,即12平米。

3、二儿子依法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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