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男方给乙写欠条,日期为离婚前的日期。
答案:6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1-26 04:54
- 提问者网友:骨子里的高雅
- 2021-11-25 18:21
夫妻离婚后男方给乙写欠条,日期为离婚前的日期。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玩世
- 2021-11-25 19:58
1、夫妻离婚后男方给乙写欠条,日期为离婚前的日期,明显是假欠条;
2、 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2、 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末日狂欢
- 2021-11-26 01:51
这样的情况可能有很多不同情况,请说清楚,借钱的目的、时间
- 2楼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11-26 01:41
如果欠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女方是不用偿还的,可以收集表明此欠款是在离婚后发生的或者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 3楼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1-11-26 00:10
是可以要求按照欠条还款的 协商不成是可以起诉维权的
- 4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11-25 23:00
离婚后写欠条,日期是离婚前的?第一你怎么证明是离婚后写的欠条,第二借贷关系是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真实发生的,第三就算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原则上也是不能找另一方去要钱的。
- 5楼网友:北方的南先生
- 2021-11-25 21:30
你好,请吧具体问题说清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欠条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的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