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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在什么环节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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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7 03:50
  • 提问者网友:謫仙
  • 2021-01-26 18:47
消费税在什么环节征收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撞了怀
  • 2021-01-26 20:17
问题一:我国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环节在什么时候 我来回答: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生产环节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2.委托加工环节
(1)委托加工的界定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进行加工。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征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
(3)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4)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5)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6)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3.进口环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
4.零售环节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纳税。
5.批发环节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的“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的消费税。
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5%的从价税;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卷烟中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但愿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那笔者就不胜感谢了。
特此回答!问题二:消费税在什么环节交 消费税纳税环节有生产环节加工环节进口环节零售环节移送环节
零售环节计征消费税的有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其镶嵌首饰。另外,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问题三:卷烟消费税在什么环节征税 生产出厂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比例税率:甲类卷烟56%,乙类卷烟36%,定额税率:每支0.003元;
批发环节(指批发商向零售商出售):比例税率:11%,定额税率0.005元每支问题四:目前,我国分别对什么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金银珠宝以旧换新可以按纳税人实际收款额做为消费税纳税额计算了。其它的商品就不珐了。
消费税是在生产、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征收,只征收一次。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销售上述商品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在零售环节征收的只有金银首饰。问题五:消费税应该在哪个环节缴纳 消费税纳税环节有生产环节加工环节进口环节零售环节移送环节 零售环节计征消费税的有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其镶嵌首饰。另外,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问题六:珠宝饰品在什么环节征收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函【1997】306号)规定,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贵重首饰包括: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税率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1994]95号规定,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贵重首饰包括: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
零售是指销售给使用单位或个人的业务,税率5%。问题七:化妆品应该在哪个环节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暂行条例 规定,一般应税消费品均在进口、生产销售、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化妆品也不例外。
特殊的,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问题八:什么是消费税?消费税是怎样征收的? 消费税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销售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2006年3月21日,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这次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并对部分税目的税率进行了调整。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4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45%(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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