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它们分别应当在多少日内立案,分别又在多少日内结案,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1-29 13:10
  • 提问者网友:一抹荒凉废墟
  • 2021-11-29 00:40
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它们分别应当在多少日内立案,分别又在多少日内结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鱼忧
  • 2021-11-29 00:51
一:刑事案件: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
  
  二:民事案件: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行政案件: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长青诗
  • 2021-11-29 03:39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 二、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一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参照涉外审理民事案件的规定办理。 三、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期限: 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应当自立卷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审结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应当向庭长报告并说明原因,填写延审呈批表后,报主管院长批准。
  • 2楼网友:西岸风
  • 2021-11-29 02:05
刑事: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他经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立案后,要经侦查然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还要经过庭前审查(7天为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遇有刑诉法126条情形之一,经高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民事:受理案件期限为7天,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审理期限为立案之日起6月。行政:法院审查过后认为起诉符合条件的话,应当在7日以内立案。立案之日起3月内作出一审判决;上诉案件应当在两月内作出终审判决。以上都只是一般的情况,还有简易程序审理的,出现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等等,实践中还有很多种情况,而最复杂的要算刑事诉讼,侦查期限就有几种特殊情况。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