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基本原则中的依法纳税原则这样说: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然后又说,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的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是什么意思?它们的区别在哪里?
谢谢各位!!!
普通合伙企业基本原则中的依法纳税原则这样说: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然后又说,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的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是什么意思?它们的区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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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2,在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中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向合伙人分配后,由合伙人依法缴纳所得税。”应明确规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合伙企业是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同时,为了防止合伙人故意不分配企业利润而逃避纳税义务,合伙企业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无论是否向合伙人分配,都应对合伙人征收所得税。
因此,这一条修改为“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合伙企业不交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的净利润*25%。一般企业都要交的。
但合伙企业有了利润就分给各合伙人了,合伙人按分到的钱交个人所得税。至于交多少个人所得税,税率因分的钱不同而不同。好几个税率我也计不大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