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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试用期内工作了两多月之后被解雇,能得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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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3 01:21
  • 提问者网友:火车头
  • 2021-02-12 16:38
试用期是口头协议说3个月,没有任何的书面合同,当我工作两个月多八天的时候,我就开始询问公司关于社保和转正的问题时,公司第二天就回复辞退我,理由就是以我工作态度不端正解雇我,前提是我并没有做错任何事和对不起公司的事情,那请问我能控告该公司或得到赔偿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woshuo
  • 2021-02-12 17:36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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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2-12 20:10
按照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公司不能随便辞退员工,但另外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为什么会有试用期?试用期就是为了考察员工是否适合公司的,在试用期内,公司辞退员工不需要太多理由,你的公司给你这么多理由,都已经是够好的了,一般的公司,都是直接叫过去,说不太符合公司的要求,辞退。这是整个中国的现状,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赔偿。如果公司出现以各种方式对员工不公,挤兑员工的行为,也需要个人拿出证据才能给予相关赔偿。一般也是通过协商解决
  • 2楼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2-12 19:13
没有解雇赔偿,但你可要求对在工作时间你的加班问题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一个星期六个工作日,只休息一天是合法的 现在本解雇按现行的劳动法。 据说少30个字自动关闭,所以我粘 试用也只是口头协议说1到3个月,到现在也没有任何的书面合同,工作将近两个月的时候,公司要辞退我,我能用到什么理由要求到赔偿吗?(公司几乎天天都加班,而且一个星期六个工作日,只休息一天,请问合法吗?) 我想知道新劳动法对于我这个事情怎么处理,我现在被解雇的话是按照什么劳动法,是不是1月1号以后被解雇的,就按照新劳动法处理呢?新劳动法是否能得到赔偿呢?希望得到内行人答复,不要复制劳动法给我。谢谢了) 有问题可发消息给我!!
  • 3楼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2-12 18:47
你好,其实试用期内单位也不能随便辞退人的,辞退职工起码要有个理由,不然得要求他们给你补偿。 那试用期内你被辞退了,你可以要求单位在一两天内给你结算工资,根据你的实际出勤来计算的,也就说上一天有一天的工资。 有的可能在月底给结算吧,就是一些公司都是在月底统一发工资的,如果你辞职了,然后到月底在通知你去领工资,也有这样的情况的,有点耐心。。 祝你好运。 至于你说的那个辞退的理由,相信你自己心中也是有数的,“生病期间请假不为公司着想”这个理由更离谱,建议你去劳保部门看看,不过现在的政府部门都是。。。。。
  • 4楼网友:拜訪者
  • 2021-02-12 17:50
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赔偿。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的试用期合同视为正式合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说明理由,只有在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对于您所述情况,单位是无权解除的。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为工资补偿金的二倍。 另外,单位在试用期内就应当为员工办理社保手续。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可以要求补缴,可以到劳动社保中心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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