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折扣方式下,增值税销售额如何确定?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4 10:13
- 提问者网友:溺爱和你
- 2021-02-03 20:47
书上讲: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不管会计上如何核算,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请问这是一个什么道理呢?求高人指点!!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2-03 21:19
从理论上讲,这是税法强制规定,主要是便于管理。从实务操作上讲,折扣和销售没办法在分别两张发票上反映,因为单独折扣没办法开发票。备注上注明折扣无效是因为发票上的金额并没有折扣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2-03 22:29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销售额应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率一经确认,12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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