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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答案:1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6 18:04
  • 提问者网友:眉目添风霜
  • 2021-02-26 07:51
(财税〔2014〕10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所称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中的期限如何计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煞尾
  • 2021-02-26 08:4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第二条规定,《通知》第三条所称“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是指自股权或资产划转完成日起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

  股权或资产划转完成日,是指股权或资产划转合同(协议)或批复生效,且交易双方已进行会计处理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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