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车票的是什么法律?
- 提问者网友:流星是天使的眼泪
- 2021-04-26 04:30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归鹤鸣
- 2021-04-26 06:08
全路联网异地售票管理暂行办法 |
【颁布单位】 铁道部 【颁布日期】 19990515 【实施日期】 19990701 【章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现全路联网售票,开展异地发售车票,既是铁路占领市场 第二条 异地售票:车票发售站与旅客乘车站不在同一城市,所售车 【章名】 第二章 车票异地发售 第三条 异地车票发售站的范围:异地车票发售站分为路网性和地区 临时开行的直通列车的车票不办理异地发售。 第四条 异地售票的预售期暂定为2~12天。管内异地车票预售期 第五条 铁路公用乘车证不办理异地签证或补价手续。异地售票不办 第六条 异地票在车票发售站和旅客乘车站均可办理退票。在发售站 第七条 发售异地车票每张可加收不高于5元的送票费。 【章名】 第三章 票额管理 第八条 直通旅客列车始发站的票额,按硬座不少于10%、卧铺不 第九条 异地售票只可发售限售区段以远的车票,限售区段按现行规 第十条 异地售票车票信息计算以被售车站和地区中心数据为准。 第十一条 发布涉及异地售票旅客列车的加开、停运,客车甩挂及软 【章名】 第四章 异地售票票款清算 第十二条 异地售票的票款(软票费)回归旅客乘车局、车站。有关 第十三条 异地售票票款清算数据以旅客乘车站局数据信息为准。 【章名】 第五章 客运统计 第十四条 异地售票的旅客发送量列旅客乘车站。 第十五条 客运统计信息以旅客乘车站和其所在的地区中心信息为准 【章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1999年7月1日起实行。各铁路局可在本办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