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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知道的情况下购房离婚时妻子拥有产权吗?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0-08 08:56
  • 提问者网友:末路
  • 2021-10-07 20:41
妻子不知道的情况下购房离婚时妻子拥有产权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10-07 21:20
如果房产是在结婚前由丈夫买的话,在没有相关协议的情况下,妻子只取得与其他继承人平等的继承权,而不是得到房产的一半后对剩下的一半有继承权。这与是否再婚一点关系也没有。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10-07 23:27
1.结婚前如果你们没有协议关于房子的还贷问题,那么婚后如果你们是一起还的房贷,那么你妻子就拥有共同所有权。2.如果你之前做了夫妻财产公证,并且签定婚后财产独立,且能证明你还的房贷是由你自己财产还的,那么你妻子就没有。。。但是,如果没有任何协议,婚后即使是你自己还的,那么你妻子还是共同所有人,因为按揭的房子,是最后还完款才算有完整所有权。。。但是,房子不能分割,所以整个的房产属于你个人财产(《婚姻法》没有相关规定,所以一般判例情况是这样的),只是在结婚以后,(如果离婚的话,如果!)你还贷部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均分。 还有问题可以添加我为好友聊!!
  • 2楼网友:醉吻情书
  • 2021-10-07 22:11
新婚姻法规定: 很多夫妻在婚姻期间购买房子时,有时出于表达对另一方的爱,有时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有时粗心大意,在产权人出只填写夫妻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呢? 夫妻在婚内购买的房产,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尽管房产证署名是妻子的名字,但这并没有影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房产有三种方法,首先,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房产,两人可竞价,出价高者得房产,同时付给对方一半;如果双方都不要,可将房产拍卖,双方各得一半;如果一方要,另一方不要,房产的一方应支付房产的一半给另一方。 由此可以看出,不管产权证上有没有对方的名字,房产都是属于共同所有,产权各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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