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待遇问题解决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1 10:23
- 提问者网友:嘚啵嘚啵
- 2021-03-11 06:18
公司里面有两个老员工,工资是2000.新来的员工工资也是2000。两人认为新来的人和自己的工资是一样的,所以心里不平衡,要求加工资。这边如果给老员工加了工资其他的人肯定心里不平衡。不加的话肯定不消停。这边不知道各位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把大家的工资都加一加。让老板页同意。现在我们这边就是包括基本工资这一块。其余的部分都没有。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3-11 07:55
你可以向老板建议一下,长一点工资,即使老板不同意,大家也对你的做法认可,你也付出了。其他人也不会再找你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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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封刀令
- 2021-03-11 08:10
不合理,也不符合劳动法. 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后你可以能在社保局的网站或者去社保局查询到你的交费情况. 是按个人身份证查询的.
我建议你马上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并要求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仲裁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你.
决定受理的案件,你从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诉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你在办理受理或应诉手续时各预交仲裁费。案件结束后,仲裁费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按照当事人各自实际应当支付的仲裁费数额交纳。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你胜诉,不需要支付仲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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