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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读财税1号文

答案:1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9 01:26
  • 提问者网友:杀手的诗
  • 2021-03-28 13:31
如何解读财税1号文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佘樂
  • 2021-03-28 14:34
财税〔2009〕124号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
五、符合本通知第四条规定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可按程序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三)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群众团体,按照上述管理权限,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部门分别每年联合公布名单。名单应当包括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企业和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内向名单内的群众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第十条规定“十、对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发布的名单,接受捐赠的群众团体位于名单内,则企业或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接受捐赠的群众团体不在名单内,或虽在名单内但企业或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属于名单所属年度的,不得扣除。”

1号文件是对2015年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群众团体的确认,只有通过1号文明确了的公益团体的捐赠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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