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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证的房子,被公证人能签买卖合同吗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7 16:23
  • 提问者网友:王者佥
  • 2021-02-07 09:25
前业主把这间屋的所有权公证给另外一个人(简称A),公证内容有写明买卖收款之内的归A所有,那么A能不能凭借这份公证书和其他人签署买卖合同,是否合法。签署三方买卖合同的话,中介方是否存在违法操作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鱼忧
  • 2021-02-07 10:18
经过公证的房产处置合同,如果被公证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登记人)可以签订交易合同且具有合同履行效力;但要是被公证人是产权待有人(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其合同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还不能对第三方(原产权人)产生抗拒力,所权合同履行效力受限。

  依据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系采登记要件主义,同时以登记为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具体说来,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的效力包括下列几个方面:第一,关于登记发生效力的时间问题。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登记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关于不动产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问题。我国《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三,关于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性质和效力问题。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正的效力体现在以下三方面:1.证据效力;2.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3.强制执行的效力。但是公证不具有物权变动的效力。
  所以,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公证处公证,但是没有正式办理过户手续的,产权属性上仍然是出卖方的财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轮獄道
  • 2021-02-07 11:02

如果是在当地房管所有备案的,正式办理过户手续,就不需要公证了。但是仍需要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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