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旧房新建需要哪些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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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3 08:24
- 提问者网友:王者佥
- 2021-02-22 17:11
县城旧房新建需要哪些手续办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鸠书
- 2021-02-22 18:23
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改、扩建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1、《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2、《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根据以上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审批的部门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般是城市规划局或规划办。房屋不经批准而擅自在原地重建、改建、扩建、加高或加建附属用房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就会成为违章建筑。有可能被有关部门责令拆除、没收或罚款。
1、《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2、《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根据以上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审批的部门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般是城市规划局或规划办。房屋不经批准而擅自在原地重建、改建、扩建、加高或加建附属用房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就会成为违章建筑。有可能被有关部门责令拆除、没收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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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北城痞子
- 2021-02-22 19:59
按照规定是需要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议还是补齐手续在建房吧,这样以后好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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