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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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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03 03:42
  • 提问者网友:轮囘Li巡影
  • 2021-01-02 15:26
融资租赁合同是什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怀裏藏嬌
  • 2021-01-02 16:42
问题一:融资租赁合同通俗意思 租赁合同就涉及两个人 A有货 B想用货但他不一定买啊 B就跟A签一个租赁合同 租A的东西来用 用完了再还给他
融资租赁合同呢 涉及三个人 A有货 B想用货 但是呢 A想把货一口气卖掉 但是呢B又没钱或者不想一口气买下来 于是呢 B就找到C C有钱去买A的货 买下来 再租给B用 B呢就可以一个月一个月的还租金 等租金够数把C买货的钱都补偿完了 C就把货给B了 anyway 在确定要C帮忙买货的时候 B就得和C签一个融资租赁合同问题二:融资租赁合同与借贷合同的区别在哪 1.合同主体之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彼此相关的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分别签订购货、租赁两个合同,出租人一方面与供货人签订供货合同,一方面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但是两个合同的标的物又是同一的,即供货人从出租人处获得货款,而把设备交给承租人使用,两个合同是各自独立的,签订的目的不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也不同,但“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租赁和贸易不可分”又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特征,即使在回租合同情况下,承租人与供货人虽是合一的,但其是作为两个不同主体出现的。而借款合同只涉及出借人与借款人,不涉及第三方。
2.法律关系客体之区别
从标的物来看,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资金,是借钱还钱的合同;而融资租赁合同标的则是租赁物,是以融物代替融资并把借钱借物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必须出现“物”即设备、交通工具等,而不仅仅是“资”,没有“物”,则不是融资租赁合同,并且根据《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及国外有关法律规定,这种物也限于一定范围,不能是消费品或家庭用品等。
从实现合同的行为看,借款合同的履行,是出借人将资金的经营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转移给借款人来实现的,因此,借款人得到出借人的借款后,其若用于购置设备等,则当然享有所购设备的所有权,其使用、收益乃以经营权为依据,而与出借人无涉;借款人到期只须归还借款本息即可,借款到期则不存在返还所购之设备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则不能忽视物件使用关系的存在,他是通过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来实现的,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是归出租人的,承租人取得的只是设备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租赁期满,再根据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租方取得所有权,续租或是出租方收回租赁物,亦即租赁期满后的选择权。
3.租金与利息计算不同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依合同除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本金外,还需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除合同约定外,还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利率范围,否则超出部分无效,而且本金也是在合同期满时一次性还清。而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是租金,租金的安排远比单纯的还本付息复杂。其计算包括设备价款、融资利息、银行费用等总成本的回收及手续费、保险费等出租人的经营费用以及可得利润等。具体计算则有附加率法、年金法(又可分为等额年金法、变额年金法、成本回收法)等,租金一般是租期内分几次支付,均等付租或不均等付租,而且租金一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本息。
4.起算期限不同
借款合同中借款期限一般是从借款到位时开始计算;而融资租赁中,签约时由租赁双方商定订明以开证日、提单日、最后一宗货款支付日、抵达承租人工厂日或验收日为起租日。
从上述法律特征的比较来看,借贷是一种金融活动,应受金融法规的调整,因此,借款合同纠纷的审理主要是适用经济合同法及金融法规;而融资租赁就其机能而言,除有租赁契约之性质外,还有买卖、融资、担保等作用,故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不仅要适用经济合同法及金融法规,还需要运用卫生、知识产权、交通、保险、税收等法律和法规。问题三:融资租赁合同有什么特征 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是指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交易,涉及出租方、承租方、供货人三方当事人,包括租赁合同、供货合同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要求和选择,与供货人订立供货合同支付货款,与承租方订立租赁合同,将购买的设备租给承租方使用,租期大部分相当于设备寿命期。租赁期间内,承租方按合同规定分期向出租方交付租金。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在租期内享有设备的使用权。租赁期满,设备可由承租方留购,续租或退回出租方。
在工程机械行业中,融资租赁业务也是在近几年被引入中国,是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销售方式。问题四:如何正确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由于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其订立程序和内容一般有特殊要求。
融资租赁合同主要是解决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需求问题。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一般由承租人发起,其步骤分为以下4步。
第一,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出卖人(供应商),并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
第二,承租人选择出租人(租赁公司),并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第三,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委托协议,委托出租人按照自己确定的出卖人,商定的条件和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
第四,出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同时,承租人必须在买卖合同上签名盖章。
融资租赁合同集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于一体,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和买卖两部分。租赁部分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关系的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
(2)租赁标的物;
(3)租赁标的物的出卖人及其制造厂家;
(4)租赁标的物的交付与验收;
(5)出租人购买标的物的成本;
(6)租赁期限;
(7)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8)租赁物的保险;
(9)其他约定。
买卖部分包括以下条款:
(1)买卖关系的当事人。其中,出卖人为租赁合同中指定的出卖人,买受人为租赁物的出租人;
(2)标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物;
(3)标的物的交付;
(4)标的物的理田担保责任和索赔;
(5)标的物的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6)其他约定;
(7)承租人对买卖合同的确认。(合同法)第238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上述两部分构成融资租赁合同,其中,租赁和买卖并非完全独立的两个合同,而是相互影响的两个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解除,租赁合同也因标的物履行不能而解除;租赁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解除,则买卖合同可以解除,但解除买卖合同须经三方当事人同意。问题五:融资租赁合同余额是什么 10分合同规定应支付而未支付的费用称作合同余额。
一个融资租赁合同签订之后履行每期承租人都得付给出租人租金,在合同持续过程中,承租人未来还将继续付给租金或者还有一些其它的合同约定费用,这些就是合同余额。
用合同余额方式能够很好得衡量一个从业企业或者整个行业的未来收益,故而对业务量规模能够很好得反映。问题六:为什么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借款合同 简单点说:和贷款分期买房大概差不多,比如说医院欲购买64排螺旋CT ,市场价格1200万,医院只能支付10%保证金,剩余的分5年 5 X 12=60期租赁分次偿还,在偿还租金完毕之前设备所有权归租赁公司或出租人所有,当租金偿还完毕后,租赁公司或出租人出具所有权转移证明,设备的所有权才归到医院名下!
不知道我 这个例子举得是不是合适~问题七:融资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融资租赁使承租人不必象买卖那样一次交付大量的资金,可以通过融物的形式达到融资的目的,使企业的流动资金更多,同时也促进了企业的技术装备更新。而对出租人来说,其是用闲置的资金去赚取利润,增加企业的收入。出卖人则从中扩大了市场占有率,对企业以后的发展非常有利。一、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资格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融资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业务必须由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即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需具备金融主体资格,否则为非法主体。即并不是任何单位都可以进行融资租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发布的《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出租人不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范围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该合同无效。因此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首先认真审查出租人的融资租赁行为是否超越其经营范围。二、标的物的型号、质量或质量标准由于融资租赁合同中有两个合同关系,所以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必须注明合同标的的型号及质量或质量标准,以免发生错误。同时,由于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通常使用的时间较长,所以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合同当事人应预先考虑因正常使用等原因造成的磨损或消耗,并在合同中确定一个科学标准,作为区分双方当事人责任的依据。三、租赁物的交付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不是由出租人交付给承租人,而是由出卖人直接交付给承租人并由出卖人对承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四、租赁物的维修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维修不是由出租人维修,而是由承租人来维修的。五、租赁物的最终归属1、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分期支付租赁物的价款,当价款全部支付完时,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享有。2、承租人也可以与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每月支付租金,到合同期限届满时,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给出租人。六、担保由于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标的物通常都是价格比较昂贵的,所以出租人为了降低风险可以要求承租人提供保证,若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提供保证金,则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能超过购买租赁物成本的20%。 若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提供担保人,则当承租人不能向出租人交纳租金或履行其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 。七、保险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应当缴纳保险,这是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之处。保险费是由承租人承担的,该费用可列入租金总额,也可单独列出。有关保险事宜的具体问题可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保险赔偿金由承租人享有。问题八:融资租赁什么意思? 融资租赁是指这样一种交易行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用户)订立一项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与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
通俗来说,融资租赁法就是“借鸡下蛋,卖蛋买鸡”。它促进了设备制造企业的销售,解决了使用设备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除此以外还具有理财、资产管理、盘活闲置资产等功能。问题九:什么是融资租赁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办理条件:1:需有符合要求的外资企业,成立至少满1年,净资产满5百万美金;2:需有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员至少2名,且有从事过融资租赁行业3年以上的从业经验。建议在深圳自贸区注册,执照全国通用,时间1个月问题十: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1)出租人权利1)因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产生索赔的权利,出租人可以转让给承租人。出租人未转让的,该权利由出租人行使;2)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3)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4)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5)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或者人身伤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6)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到期的租金,对经催告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2)出租人的义务1)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买卖合同,出租人不得擅自变更。出租人和出卖人变更买卖合同的,出租人应当经承租人同意;2)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3)出租人在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时应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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