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10月进入原公司(办公用品公司)工作。当时说好是做电脑维修技术员,每月2000元工资。但去公司上班第二天老板就找我谈话,说让我修电脑,进货,送货,装卸货,还有其他杂事一起都要做,而且工资每月先发1000,其余的钱等做满三年一次性给我。他的理由,进货,送货涉及很多商业秘密,比如货物进价,客户单位资料等,如果我满三年并没有因泄露公司机密,那时候一次给我剩余的工资。
因为我家经济条件不好,加之我考虑要一时半刻找到工作也不容易,也就答应了。我提签合同的事,想将约定的事写入合同,老板也不同意,她说公司里做了几年的人都没有签合同,叫我想做就做,不想做就“另谋高就”。无奈,我只有在该公司上班。
今年6月,让我给打印机硒鼓加粉,我拒绝。因为自从我到公司之后,硒鼓加粉就全给我一个人加了,长期大量加粉之后,我发现我经常咳嗽。今年4月我请假去看病,医生说,要我避免接触粉尘,不要加粉,要么就需要加强劳动保护。我向老板提出,老板不但不同意,还斥责我,并且,我看病的那两天还扣了我工资。之后我仍在继续加粉,并多次向老板提出需要劳动,可是老板态度更加不好,最后在6月我拒绝再继续加粉。老板便口头辞退我,我要求她出具辞退的书面通知,她不同意。
后我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老板竟然向劳动部门提交了自己伪造的劳动合同。并且将考勤修改,我一直是星期天休息一天,她改成双休日。我晕车,且小时候目睹过车祸现场,自己也发生过车祸,对汽车没有兴趣,可是老板却硬要我学了驾驶,而且都是我休息天去学,现在她伪造考勤,说我是平时上班时间学的驾驶,让我退还学驾驶的费用,还要我赔偿学驾驶的误工费。
现在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