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领用的材料对于双方有何税收风险?如何规避?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6 11:32
- 提问者网友:欲望失宠
- 2021-03-16 04:11
我们是一家房地产公司,注册的时候由实物组成,其中一部分为原材料,账上价值是五百万左右(实际上是虚假的)。因为当初的工程全是包工包料,所以这部分材料一直挂在账上,没有转出。现已事过几年,我们让现在的建筑公司领用了抵部分工程款,以材料领用单作为凭据,待完工结算时再确认可抵金额数。请问这样的做法有何税收方面的风险呢?如果规避较好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行雁书
- 2021-03-16 04:17
开发成本-建安成本你用材料抵工程款,税务会当做是视同销售材料行为,要缴增值税(因地产公司不是增值税纳税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税率4%),整体税负4点几吧。还有一种方法是,作甲供材料,领用时,贷,严格讲应记入营业外支出:材料,这样你公司要到税务开具建安发票,营业税3%,还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资源税(如材料使用要用到沙石的有资源税,如不用沙石,不交资源税)整体税负略低于交增值税,且方便些。建安发票拿回来作为进入开发成本-建安成本的依据。缴纳的建安营业税费,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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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上分大魔王
- 2021-03-16 05:35
你好!
风险大不大 看你们老板进不进检察院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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