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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未签合同第二年签了还能要求第一年的双倍工资吗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0 02:38
  • 提问者网友:棒棒糖
  • 2021-03-19 07:30
第一未签合同第二年签了还能要求第一年的双倍工资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掌灯师
  • 2021-03-19 08:00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追诉时效是1年,超过一年是逐月递减的。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
  劳动者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时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诉讼时效从入职第2个月起算还是从离职之日起算?如果把双倍工资理解成劳动报酬,应当从离职之日起算;如果把双倍工资理解成赔偿金性质,应从入职第2个月开始计算。在司法实践中,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并不属于劳动报酬,而是因违反法律的一种惩罚。所以双倍工资请求的诉讼时效应从入职第2个月开始计算(2011年之前入职的,从2011年入职第2个月计算)。目前北京地区司法界已经基本达成共识:双倍工资请求的诉讼时效应从入职第2个月开始计算本案中,当事人的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或许有几个月已经超过了时效。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怀裏藏嬌
  • 2021-03-19 08:51
在全国绝大部分省市,从法律上讲,包赢。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继续用工,原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一)法释〔2001〕14号 》 明确为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司法实践中有了新的观点,就是属于新的劳动关系,应当续签合同,否则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支付二倍工资,但这种观点虽然大部分省市有明确规定,也有一些省市并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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