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共同危险行为,几道法律案例题请高人解答
答案:1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20 19:39
- 提问者网友:了了无期
- 2021-08-20 09:55
刑法共同危险行为,几道法律案例题请高人解答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8-20 10:24
1、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法律效果是效力待定。
2场该租金属于房屋的孳息。
3、刘某与江某形成无因管理关系;工人的费用应由江某承担
4、不能以不知是谁砸伤女孩为由不承担责任,应为他们的行为属于共同危险行为,他们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小女孩的父母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因为他们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与刘某和工人按过错大小划分责任份额。
6、不能,因为该债务不是因无因管理所产生的,而是基于侵权关系产生的法定之债。
2场该租金属于房屋的孳息。
3、刘某与江某形成无因管理关系;工人的费用应由江某承担
4、不能以不知是谁砸伤女孩为由不承担责任,应为他们的行为属于共同危险行为,他们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小女孩的父母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因为他们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与刘某和工人按过错大小划分责任份额。
6、不能,因为该债务不是因无因管理所产生的,而是基于侵权关系产生的法定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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