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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要怎么处理啊?

答案:5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5 13:31
  • 提问者网友:杀手的诗
  • 2021-02-14 19:34
我骑车带着我朋友走到十字路口转弯处有一中年女人从人行道上下来,我一边刹车一边喊看车,但她还往前走,就碰上了,之后她报警了,交警到现场后把车先收了,之后让带她去看病,于是去了医院,我想着要到交警队处理于是让她先付医药费,之后再给她,做了CT检查,还拍了X光片,做完检查之后医生说没事让回家休息一下就行了,和她越好周一去交警队,可是到周一联系的时候她又说要复诊,又做了B超检查,结果还是没事,但她还是不愿意去处理问题,借口说回家休息!又拖了一个多星期,后来去了以后又要赔偿4470多的医疗费和误工费,我感觉简直是胡要就没有答应,这女的说要是不行就要告我,请问遇到这样的情况要怎么办呢?这个女人只是当时腿上蹭烂了一点皮,胃那里顶到了车把,没有碰到其他地方,医生检查也说没事,只是软组织受损!谢谢好心人帮帮忙!分数不多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洒脱疯子
  • 2021-02-14 20:23
朋友,我认真的反复看了你骑车带人后将行人撞伤后的这起交通事故,以及在事发后,对方疗伤的过程。为此,我在此谈点我的看法:
在现实中,一般来讲,只要是车撞伤了人,绝大多数情况下,车方都逃避不了赔偿的责任。就是通过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也大都是如此的。所以,许多轻微的交通事故就会因车子的过错与过失,让伤者不同程度存在着小伤大养,无伤呻吟的现象,而且还让一起小的事故无限期的拖延好几月的时间,让车方陷于无休止的纠纷之中,
对于你陷于了这种境况,可能交通违法在先,又将在人行道上的行人给撞伤了;再加上你方可能还没有保险规避风险。遇上这种状况,还真是一件极为麻烦的事情了。
因为,你只有掌握以下两个原则,一是,在事故发生了伤人的后果之后,作为责任人一定不要急于求成,抱着打持久战的心理,用时间来解决一些问题,不要一个劲的去催促对方解决问题;二是,等到对方自己认为伤愈后再说,仅凭对方不停的去治疗的情况,只能是泰然处之,不能去与对方计较。要想最终解决赔偿费用的多少,还是只有凭县级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来说事儿了。
最后,如果是对方提出离谱的索赔诉求,双方对赔偿事宜协调未果,你就让对方去法院起诉你来解决了。在当今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赔偿纠纷,还真是最佳的途径之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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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爱难随人意
  • 2021-02-14 23:10
你骑的是什么车?摩托、电瓶还是自行车?先搞清了这些问题才好解决。 这女人难缠、她要告就让她告好了,交通小违章用不得怕的、只是个医药费赔偿问题;如你所说花不了哪么多、没有住院不用怕。合理的就给人算了、比如当天和第二天的复诊、再给点慰问金。其它别理了、就是上法院你赔的也是合理部份。
  • 2楼网友:人類模型
  • 2021-02-14 22:24
既然已经报案,楼主可按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医院的诊断报告书与对方明确对以后的情况不负责任。 可向保险公司要回来,保险公司作为理赔依据,只收复印件 不一定要去交警。可以考虑先跟对方说清楚 如果双方能协商下来的话,直接去结案就好了,不必再搞得大家焦头烂额了。希望楼主能顺利解决。 所以才建议你凭着责任认定书去跟对方说事啊 对,a4大小,一式二份,事故双方各执一份。 记着,主动权是在你手上。如果对方要求太苛刻,你就让他上法院上要赔偿去,由法官来判定赔偿金额。相信对方不愿意上法庭。
  • 3楼网友:孤独入客枕
  • 2021-02-14 22:01
小问题如果没有双发发生争执,照个照片就可以,但如果发生争执,交警找你录笔录还是要去,否则要承担不利于你的法律后果,如争议较大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你的事故发生地没有摄像头,没有证人的情况下,就看谁能说,谁说的好,谁更能取得主办交警的信任,别怕,没事的在交警那搞定你的后续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医药费方面如果是你垫付一定拿好相应单据,如果你认定就不给钱他和交警也拿你一点办法都没有。民事案件,以后法律问题找我。
  • 4楼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2-14 21:08
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向交警申请调解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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