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申请低保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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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7 22:46
- 提问者网友:無理詩人
- 2021-03-17 09:52
合肥市庐阳区申请低保的条件是什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3-17 10:17
400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痴妹与他
- 2021-03-17 12:53
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始于1996年。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筹集、划拨管理工作;低保资金省市按1:1配套,市、区按7:3配套。市财政按月将所需资金全额拨入区财政,区财政按月拨入区民政,区民政拨付街道(乡镇),并由街道(乡镇)发放。市民政局设立了城市低保管理中心,负责对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各区民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审批工作。街道(乡镇)负责低保户的申报核查等具体管理工作。社居委根据街道的委托承担对申报家庭情况调查核实等服务工作
- 2楼网友:迟山
- 2021-03-17 11:51
月收入在每人400元以下,或者是家里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达不到合肥市最低生活水平
- 3楼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03-17 10:31
1.户主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申报家庭经济收入情况。 2.所需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离退休(职)人员需出具退休证及养老金领取证等有关证明;广州市在职(下岗)职工需提供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或工会审核的《广州市困难职工收入情况表》,驻穗中央、省属职工需提供《驻穗中央、省属单位困难职工收入情况表》;失业人员需出具本人《职工劳动手册》或原单位离岗情况(注明离开单位的原因及领取生活补助费、补偿费情况);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失业人员,需提供到劳动部门登记就业的证明;上述人员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有病无法参加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区、县级市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3.经居(村)委及各级民政部门审核(时间大约为30天)后,批准的发给《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萝岗区的城镇低保户同时发给《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享受政府给予减免部分消费性收费的优惠。低保金通过银行网点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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