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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外地)有营业执照但分公司(本地)没有营业执照能请本地的劳动仲裁吗?

答案:6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1 06:34
  • 提问者网友:难遇难求
  • 2021-01-31 08:00
总公司(外地)有营业执照但分公司(本地)没有营业执照能请本地的劳动仲裁吗?打印出来的银行转账明细,转账人是财务的名字可以作为工资依据吗?

我要起诉用人单位。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妄饮晩冬酒
  • 2021-01-31 09:14
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明显就不能和你签合同(没注册连公章的没有,你签的什么合同呢?)。这种被申诉人只能是总公司。。仲裁归属地,劳动履行地优先。。。也可在总公司注册地。。。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不能在本地申请仲裁,除非劳动履行地就是你指的本地。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1-31 12:42
你看一下你签合同的是谁,是谁告谁。
  • 2楼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1-31 11:49
你看一下你签合同的是谁,是谁告谁。
  • 3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1-31 11:14
你这种事情很好解决,首先你要证明你是该企业的职工,证明方法很多,人证(同事出证言)物证(一切有单位和你个人有关的东西,只要有单位公章的即可)。不管单位怎么变,只要你在那上班了,单位就有义务对你补偿,他要是不承认的话可以按照两个单位补偿(个体户和分公司是一样的)。你要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就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拿着仲裁申请、身份证、证明你是单位职工的证据即可。其余的证据都是要求单位提供。
  • 4楼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1-31 10:19
你看一下你签合同的是谁,是谁告谁。
  • 5楼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1-31 09:39
你看一下你签合同的是谁,是谁告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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