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有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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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网友:末路
- 2021-02-25 13:18
中国为什么有死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渊鱼
- 2021-02-25 14:46
问题一:中国为什么不彻底取消死刑? 律师解答:
我认为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中国国情
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分化严重、矛盾突出,重大刑事案件频发,此时废除死刑,将降低刑罚的震慑力,不足以维护社会安定。
二、中国历史传统
千百年来,民众已习惯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一王法,如果现在立刻废除死刑,会使许多人对此产生质疑,认为这是对罪大恶极者的放纵、对被害人生命的不尊重,会极大地影响人们对法律公正的信赖和信仰。
三、中国社会现状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客观上讲,目前各种犯罪极多,为了制止犯罪,就必须有一种能给罪犯带来痛苦的措施以抑制犯罪的欲念,这就是刑罚。刑罚的设置就是要实现其威慑作用,生命的被剥夺,意味着人将丧失一切不符存在,无疑具有最强烈的威慑作用。
四、中国民众要求
中国人极为痛恨犯罪,要求最大限度的惩罚重罪,一旦死刑废除,会对法律产生失望感,影响法治社会建设,带来社会混乱。
五、中国人心里
冒险是人之天性,任何民族都有冒险精神,当代社会是经济社会,利益成为理所当然的追求目标,为了利益铤而走险的大有人在,重刑社会亦是如此,一旦废除死刑无疑是给蠢蠢欲动的犯罪份子一个有利的信号,滋生犯罪。
六、中国人目前素质
目前我国物质生活水平整体不高,社会福利、教育、养老、看病、失业等问题多多,精神文明水平还很落后,现在废除死刑的社会基础并不具备,加之法制社会尚建设中,国人法律意识还有待提高,废除死刑对建设法治社会不利。问题二:中国为什么不取消死刑 死刑作为一种最有威慑性的刑种,就我国目前的法律及社会各方面状况来说,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
当然,我国现在从理论界到司法实践,秉持的观点和作法就是:慎用死刑,减少死刑的适用。
参考资料:大亥1971问题三:中国为什么还有死刑 刑法规定的,没有啥好说的问题四:中国为什么会有死刑 你好,这个死刑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刑罚,非常有存在的必要;
这就如一个人得了病,如果普通的病可以吃药解决问题,但是当有恶性肿瘤时,必需用手术治疗;割除对人有害部分,否则人会有生命危险的;
死刑就相当于对中国社会自身肌体做手术,这是清除人渣或称这些王八蛋为害群之马吧或者坏了一锅汤的毒老鼠也行,为中国社会健康发展创造必要条件。
所以说,中国社会就有了死刑,这很有必要。问题五:中国死刑为什么还是枪决 枪毙虽然是近代死刑的主要执行方式,但是1996年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对1979年制订的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首次把采用药物注射执行死刑的方式写入了法律条文,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于1997年1月正式生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透露,待条件成熟之后,中国将在保留枪决式死刑执行方法的同时,在全国逐步推广注射药物执行死刑的方式。
枪决的执行成本在各种刑罚中是最低的。它不需要任何技术和复杂器械,只需一支短枪或长枪,一堵墙或一棵树,一名死刑犯就可以被快速处决。不过实际操作中,枪决成本附带的成分很多。早些年要枪毙一个人是一个浩大工程:要组织设置刑场,其中包括立靶挡、插红旗……仅戒严一项,就“没有百十来人不行”。而从监狱到刑场,一路上都要戒严,“开道车、警车、囚车,这样一个车队一般都有几十个人。”在“严打”期间,有时枪手不够,还要调警。
现在执行注射死刑的程序则很简单:罪犯到刑场后首先被押进羁押室候刑,当进入受刑室后,便躺在执行床上。执法人员用规范、温和的话语告诉罪犯该怎么做。法警用皮带固定其上身、胳膊和腿部,然后把罪犯的一只胳膊从小窗口伸到一墙之隔的行刑室。当下达行刑命令后,法警按下注射泵按钮。注射药物完毕后,法医在电子检测仪上可以观测死刑犯的呼吸、心跳、脉搏。注射的液体是“无毒”的,目的是将死刑犯的痛苦减到最低。
所以注射要比枪决更为人道、科学、文明。问题六:有的国家为什么要取消死刑 这里涉及两个存在一定矛盾问题,一个是现实的可能性,一个是法理的逻辑性。
首先,从法理和社会文明的角度上看,废除以暴制暴、以血还血、以牙还牙、杀人偿命的古老的死刑制度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趋势。
而且,从死刑的效果上看,死刑并不能抑制犯罪,反而在某种特定情况下会促使犯罪的升级。
比如:一个杀人犯杀人之后,知道自己必然被判处死刑,那么,他可能选择的路是自杀或更疯狂地杀人、无所顾忌的犯罪。这样的罪犯才可怕,对社会的潜在危害性比无死刑国家的罪犯可怕的多,当一个人发现自己被捕必然要死亡的情况下,人必然走向极端,他的凶残程度和拒捕强度都是最大化的,其行为的可控性也是最低的。
在现实生活中,重罪行为虽然不常见,但是,任何一个社会都无法避免,甚至一个普通人由于一时的冲动都可能成为一个杀人犯,一个本来在家乡循规蹈矩民工由于过节回家没钱,临时起意盗窃、抢夺,甚至犯下抢劫重罪。
这些人在生活正常情况下,都是普通人,因为一时的冲动和环境逼迫下临时起意犯罪,对社会而言并没有非常大的危险性,经过牢狱的改造完全可能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如果因为刑罚过重,就可能导致他们一步步走向极端,从一个普通人转化成为凶残的暴力罪犯,而死刑和重刑罚往往正是导致他们步入不归路的重要原因。
人类制定重罪和死刑的原因之一,就是古老的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报复性的惩罚,死刑这种合法剥夺生命权刑罚是显然不符合人类文明进步的脚步。问题七:为什么要保留死刑 陈世清 提要:保留死刑,杀人偿命、杀掉贪官,不是受害者家属“以命抵命”的需要,不是仇富愤青的需要,而是法律的需要、公平正义的需要、政权稳定的需要。 关键词:死刑 杀人偿命 权利义务 公平正义 普世价值 保留死刑,可以使杀人者偿命,而杀人偿命体现了人的生命权对等原则。人的能力有大小,人对社会的贡献有不同,而人的生命权完全对等。人的生命权完全对等是人的不同能力、人对社会的不同贡献的前提,是个人存在与发展、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基石。因此人的生命权对等原则就是人生而平等原则,人生而平等原则就是人格平等原则,人格平等原则就是所谓的普世价值。杀人偿命体现了普世价值。杀人偿命,不是所谓冤冤相报、“同态复仇”,不是所谓以暴制暴、漠视生命,而是公平正义的极端表现。正因为有了这个极端表现,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底线。如果没有这个公平正义的最后底线,社会就将大乱,政权就将倾覆,人民就将选择新的政权,通过新的政权来建立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保留死刑,可以使巨贪付出生命的代价,而让巨贪付出生命的代价体现了权利义务的对称原则。“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用形象、朴素的语言,表述了深刻的权利义务对称的道理。因为只有权利义务的对称,人和自然、人和社会才能和谐相处、有序发展。所以权利义务的对称就是普世价值。由于巨贪给社会造成的直接间接的危害大大超过杀掉一个两个人,所以杀掉巨贪体现了权利义务的对称这一普世价值。如果整个社会无官不贪,造成人的权利义务不统一、人格不平等,这种情况如果任其发展也会危及政权的稳定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保留死刑,体现了公平正义。什么是正义?正义就是对权利义务对称的追求、对人生而平等原则的追求。人类历史上历次朝代更迭都是人类公平正义的要求在冥冥之中起作用的结果。社会不公平是相对的,社会公平是绝对的,正义总要实现,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基本规律。这是因为宇宙对称是绝对的,不对称是相对的,人类社会是宇宙的组成部分,不可能脱离宇宙这一普遍规律的制约。社会正义的实现是宇宙的对称规律在社会领域的局部表现。社会之所以需要法律,就是为了自觉实现正义,避免不自觉实现正义造成社会的动荡与破坏。如果没有法律就没有正义,那么没有死刑就没有健全的、真正的法律。所以,保留死刑,杀人偿命、杀掉贪官,不是受害者家属“以命抵命”的需要,不是仇官愤青的需要,不是反对派的需要,而是法律的需要、公平正义的需要、政权稳定的需要、人民人身安全生活安定的需要、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人类的需要、人类普世价值的需要。问题八:中国死刑罪名最多 中国死刑为什么近期难废除 一些西方国.家之所以能废除死刑,是有其前提的,比如,一个重要前提是,这些西方国.家属于基.督教文明的范畴,长久以来的基.督教文明的熏陶,带来了一定的宗.教意识、宽恕意识,而这些意识在中.国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在中.国历.史上,“杀.人偿命”的观念牢不可破,根深蒂固,是作为“公.正”的体现的。这一认识,属于意识形态的领域,无所谓对错,是一个事实基础。
在我看来,政.府要推动废除死刑,群众基础是很重要的,甚至可说是顶顶重要、重要性位居第一的。只有在“死刑可以废除”得到了相当百分比的人.民的理解和支持时,政.府才可以去做这件事情。
让我们看看在国外,支持和反.对死刑的人群,大致的百分比比例情况。比如在美国,支持死刑的人数可能略超半数。我看过一些不同机.构在不同时间所做的调.查,数据当然有正常的出入,但大致来说,可能反.对死刑和支持死刑的人数比例在四六开左右,或者说大致势均力敌。
同时可以注意到,在那些已经废除了死刑的国.家,每当有性质极其恶劣的刑事案.件发生时,都会出现一波要求恢复死刑的“反弹”。比如在废除了死刑的加拿大,有四成左右的民众支持恢复死刑,这已是一个不低的比例。与之相对应的是,在那些仍保留着死刑的地方,每当发现一次无辜者被执行死刑而“枉死”的情况,都会有一波要求废除死刑的呼声。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西方国.家,实行了废除死刑,是有着相当民.意的支持的。至少的至少,它得到了四成民众的支持。40%,这已是一个很高的比例。假如,我是说假如,在中.国已经有40%的民众接受死刑可以废除的理念,那么,在中.国逐渐推行死刑的废止,就是一个可行度很高的做法。但大家可以看到,对中.国来说,40%的比例,是一个何其遥远而不切实际的数字!若有40%的中.国人支持废除死刑,那中.国还是中.国吗?还是我们现在身处的这个国.家、这个环境吗?我觉得,那简直是做梦的事情吧!
在一个90%以上的人.民支持死刑、只有极少数人要求废止死刑的国.家,硬要不顾民.意基础和人.民的固有传统观念,去学习西方国.家的“先进理念”,是非常错误的事情。这件事情政.府目前绝对不能做。
在治理国.家上,往往存在一个“精英治.国”的现象,少数精英分.子,或者自认为精英的分.子,由于自己的某些理念,就要强推为政.策,试图改变民众的观念,这是很愚蠢和错误的事情。
即使死刑这一做法不人道,完全错误,非得逐渐废止,也只能通.过宣.传,逐渐观察民.意的变化,来等待推行的时机。必须是民.意变化在前,然后才能等待机会,改变政.策。绝不能是自上而下,试图通.过某些政.策性、操作层面上的“强行减少死刑判例”来强行推进。强性推进的结果一定是可怕的,一定会在民.意层面上激起强烈的反感、反.对。如果现在中.国的司法机.构内部定了什么“减少死刑判例的指标”,或者自上而下地给予下级“少杀、慎杀”的政.策指导,我认为都是非常错误的。这种不顾民.意基础,只知凭几个“精英分.子”的意愿强行推进的做法,一是肯定碰壁,肯定失败,二是会在这个层面上激起民众和政.府的尖锐对立。
老实说,在这个完全不必要的层面上去制.造出民众和政.府的尖锐对立,是极其愚蠢的行为。
所以我觉得高院给予各地.下级的“少杀、慎杀”的政.策指导,是非常错误的,而且很容易制.造混乱,难以统.一各地对这一政.策的理解。鉴于中.国各地官.员的知识水平和脑力水平的现状,我认为混乱是肯定的。近期轰动全国的云南李.昌奎案.件就是一个活的例子。那个著名的“田标杆”法.官,我从来不认为他是拿了什么好处,而只是为了迎合......余下全文>>问题九:为什么在中国,那些犯罪故意杀人的人,不执行死刑呢? 我来回答你。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看到吗,故意杀人处于不处于死刑是根据具体的情节来决定的。刑法有个最重要的原则就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什么样的行为承担什么样的罪责。简单例子:拿刀连捅一个人八刀致使其死亡和一个不小心捅了一刀致使其死亡,两个行为承担的刑罚是完全不一样的。因此,我们不能以偏概全,认为故意杀人就一定要判决死刑。 当然,如果要摊开来说,还有很多,我在这里只是简单一说,这样更能明白和理解,希望你能采纳并加分。问题十:为什么中国现在执行死刑都不枪毙了 你好
根据刑事诉讼法,我国死亡执行方式有两种:注射与枪决。因此,中国现在执行死刑仍然有枪决,而且从经济的角度,枪决更省成本。
我认为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中国国情
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分化严重、矛盾突出,重大刑事案件频发,此时废除死刑,将降低刑罚的震慑力,不足以维护社会安定。
二、中国历史传统
千百年来,民众已习惯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一王法,如果现在立刻废除死刑,会使许多人对此产生质疑,认为这是对罪大恶极者的放纵、对被害人生命的不尊重,会极大地影响人们对法律公正的信赖和信仰。
三、中国社会现状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客观上讲,目前各种犯罪极多,为了制止犯罪,就必须有一种能给罪犯带来痛苦的措施以抑制犯罪的欲念,这就是刑罚。刑罚的设置就是要实现其威慑作用,生命的被剥夺,意味着人将丧失一切不符存在,无疑具有最强烈的威慑作用。
四、中国民众要求
中国人极为痛恨犯罪,要求最大限度的惩罚重罪,一旦死刑废除,会对法律产生失望感,影响法治社会建设,带来社会混乱。
五、中国人心里
冒险是人之天性,任何民族都有冒险精神,当代社会是经济社会,利益成为理所当然的追求目标,为了利益铤而走险的大有人在,重刑社会亦是如此,一旦废除死刑无疑是给蠢蠢欲动的犯罪份子一个有利的信号,滋生犯罪。
六、中国人目前素质
目前我国物质生活水平整体不高,社会福利、教育、养老、看病、失业等问题多多,精神文明水平还很落后,现在废除死刑的社会基础并不具备,加之法制社会尚建设中,国人法律意识还有待提高,废除死刑对建设法治社会不利。问题二:中国为什么不取消死刑 死刑作为一种最有威慑性的刑种,就我国目前的法律及社会各方面状况来说,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
当然,我国现在从理论界到司法实践,秉持的观点和作法就是:慎用死刑,减少死刑的适用。
参考资料:大亥1971问题三:中国为什么还有死刑 刑法规定的,没有啥好说的问题四:中国为什么会有死刑 你好,这个死刑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刑罚,非常有存在的必要;
这就如一个人得了病,如果普通的病可以吃药解决问题,但是当有恶性肿瘤时,必需用手术治疗;割除对人有害部分,否则人会有生命危险的;
死刑就相当于对中国社会自身肌体做手术,这是清除人渣或称这些王八蛋为害群之马吧或者坏了一锅汤的毒老鼠也行,为中国社会健康发展创造必要条件。
所以说,中国社会就有了死刑,这很有必要。问题五:中国死刑为什么还是枪决 枪毙虽然是近代死刑的主要执行方式,但是1996年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对1979年制订的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首次把采用药物注射执行死刑的方式写入了法律条文,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于1997年1月正式生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透露,待条件成熟之后,中国将在保留枪决式死刑执行方法的同时,在全国逐步推广注射药物执行死刑的方式。
枪决的执行成本在各种刑罚中是最低的。它不需要任何技术和复杂器械,只需一支短枪或长枪,一堵墙或一棵树,一名死刑犯就可以被快速处决。不过实际操作中,枪决成本附带的成分很多。早些年要枪毙一个人是一个浩大工程:要组织设置刑场,其中包括立靶挡、插红旗……仅戒严一项,就“没有百十来人不行”。而从监狱到刑场,一路上都要戒严,“开道车、警车、囚车,这样一个车队一般都有几十个人。”在“严打”期间,有时枪手不够,还要调警。
现在执行注射死刑的程序则很简单:罪犯到刑场后首先被押进羁押室候刑,当进入受刑室后,便躺在执行床上。执法人员用规范、温和的话语告诉罪犯该怎么做。法警用皮带固定其上身、胳膊和腿部,然后把罪犯的一只胳膊从小窗口伸到一墙之隔的行刑室。当下达行刑命令后,法警按下注射泵按钮。注射药物完毕后,法医在电子检测仪上可以观测死刑犯的呼吸、心跳、脉搏。注射的液体是“无毒”的,目的是将死刑犯的痛苦减到最低。
所以注射要比枪决更为人道、科学、文明。问题六:有的国家为什么要取消死刑 这里涉及两个存在一定矛盾问题,一个是现实的可能性,一个是法理的逻辑性。
首先,从法理和社会文明的角度上看,废除以暴制暴、以血还血、以牙还牙、杀人偿命的古老的死刑制度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趋势。
而且,从死刑的效果上看,死刑并不能抑制犯罪,反而在某种特定情况下会促使犯罪的升级。
比如:一个杀人犯杀人之后,知道自己必然被判处死刑,那么,他可能选择的路是自杀或更疯狂地杀人、无所顾忌的犯罪。这样的罪犯才可怕,对社会的潜在危害性比无死刑国家的罪犯可怕的多,当一个人发现自己被捕必然要死亡的情况下,人必然走向极端,他的凶残程度和拒捕强度都是最大化的,其行为的可控性也是最低的。
在现实生活中,重罪行为虽然不常见,但是,任何一个社会都无法避免,甚至一个普通人由于一时的冲动都可能成为一个杀人犯,一个本来在家乡循规蹈矩民工由于过节回家没钱,临时起意盗窃、抢夺,甚至犯下抢劫重罪。
这些人在生活正常情况下,都是普通人,因为一时的冲动和环境逼迫下临时起意犯罪,对社会而言并没有非常大的危险性,经过牢狱的改造完全可能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如果因为刑罚过重,就可能导致他们一步步走向极端,从一个普通人转化成为凶残的暴力罪犯,而死刑和重刑罚往往正是导致他们步入不归路的重要原因。
人类制定重罪和死刑的原因之一,就是古老的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报复性的惩罚,死刑这种合法剥夺生命权刑罚是显然不符合人类文明进步的脚步。问题七:为什么要保留死刑 陈世清 提要:保留死刑,杀人偿命、杀掉贪官,不是受害者家属“以命抵命”的需要,不是仇富愤青的需要,而是法律的需要、公平正义的需要、政权稳定的需要。 关键词:死刑 杀人偿命 权利义务 公平正义 普世价值 保留死刑,可以使杀人者偿命,而杀人偿命体现了人的生命权对等原则。人的能力有大小,人对社会的贡献有不同,而人的生命权完全对等。人的生命权完全对等是人的不同能力、人对社会的不同贡献的前提,是个人存在与发展、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基石。因此人的生命权对等原则就是人生而平等原则,人生而平等原则就是人格平等原则,人格平等原则就是所谓的普世价值。杀人偿命体现了普世价值。杀人偿命,不是所谓冤冤相报、“同态复仇”,不是所谓以暴制暴、漠视生命,而是公平正义的极端表现。正因为有了这个极端表现,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底线。如果没有这个公平正义的最后底线,社会就将大乱,政权就将倾覆,人民就将选择新的政权,通过新的政权来建立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保留死刑,可以使巨贪付出生命的代价,而让巨贪付出生命的代价体现了权利义务的对称原则。“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用形象、朴素的语言,表述了深刻的权利义务对称的道理。因为只有权利义务的对称,人和自然、人和社会才能和谐相处、有序发展。所以权利义务的对称就是普世价值。由于巨贪给社会造成的直接间接的危害大大超过杀掉一个两个人,所以杀掉巨贪体现了权利义务的对称这一普世价值。如果整个社会无官不贪,造成人的权利义务不统一、人格不平等,这种情况如果任其发展也会危及政权的稳定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保留死刑,体现了公平正义。什么是正义?正义就是对权利义务对称的追求、对人生而平等原则的追求。人类历史上历次朝代更迭都是人类公平正义的要求在冥冥之中起作用的结果。社会不公平是相对的,社会公平是绝对的,正义总要实现,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基本规律。这是因为宇宙对称是绝对的,不对称是相对的,人类社会是宇宙的组成部分,不可能脱离宇宙这一普遍规律的制约。社会正义的实现是宇宙的对称规律在社会领域的局部表现。社会之所以需要法律,就是为了自觉实现正义,避免不自觉实现正义造成社会的动荡与破坏。如果没有法律就没有正义,那么没有死刑就没有健全的、真正的法律。所以,保留死刑,杀人偿命、杀掉贪官,不是受害者家属“以命抵命”的需要,不是仇官愤青的需要,不是反对派的需要,而是法律的需要、公平正义的需要、政权稳定的需要、人民人身安全生活安定的需要、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人类的需要、人类普世价值的需要。问题八:中国死刑罪名最多 中国死刑为什么近期难废除 一些西方国.家之所以能废除死刑,是有其前提的,比如,一个重要前提是,这些西方国.家属于基.督教文明的范畴,长久以来的基.督教文明的熏陶,带来了一定的宗.教意识、宽恕意识,而这些意识在中.国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在中.国历.史上,“杀.人偿命”的观念牢不可破,根深蒂固,是作为“公.正”的体现的。这一认识,属于意识形态的领域,无所谓对错,是一个事实基础。
在我看来,政.府要推动废除死刑,群众基础是很重要的,甚至可说是顶顶重要、重要性位居第一的。只有在“死刑可以废除”得到了相当百分比的人.民的理解和支持时,政.府才可以去做这件事情。
让我们看看在国外,支持和反.对死刑的人群,大致的百分比比例情况。比如在美国,支持死刑的人数可能略超半数。我看过一些不同机.构在不同时间所做的调.查,数据当然有正常的出入,但大致来说,可能反.对死刑和支持死刑的人数比例在四六开左右,或者说大致势均力敌。
同时可以注意到,在那些已经废除了死刑的国.家,每当有性质极其恶劣的刑事案.件发生时,都会出现一波要求恢复死刑的“反弹”。比如在废除了死刑的加拿大,有四成左右的民众支持恢复死刑,这已是一个不低的比例。与之相对应的是,在那些仍保留着死刑的地方,每当发现一次无辜者被执行死刑而“枉死”的情况,都会有一波要求废除死刑的呼声。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西方国.家,实行了废除死刑,是有着相当民.意的支持的。至少的至少,它得到了四成民众的支持。40%,这已是一个很高的比例。假如,我是说假如,在中.国已经有40%的民众接受死刑可以废除的理念,那么,在中.国逐渐推行死刑的废止,就是一个可行度很高的做法。但大家可以看到,对中.国来说,40%的比例,是一个何其遥远而不切实际的数字!若有40%的中.国人支持废除死刑,那中.国还是中.国吗?还是我们现在身处的这个国.家、这个环境吗?我觉得,那简直是做梦的事情吧!
在一个90%以上的人.民支持死刑、只有极少数人要求废止死刑的国.家,硬要不顾民.意基础和人.民的固有传统观念,去学习西方国.家的“先进理念”,是非常错误的事情。这件事情政.府目前绝对不能做。
在治理国.家上,往往存在一个“精英治.国”的现象,少数精英分.子,或者自认为精英的分.子,由于自己的某些理念,就要强推为政.策,试图改变民众的观念,这是很愚蠢和错误的事情。
即使死刑这一做法不人道,完全错误,非得逐渐废止,也只能通.过宣.传,逐渐观察民.意的变化,来等待推行的时机。必须是民.意变化在前,然后才能等待机会,改变政.策。绝不能是自上而下,试图通.过某些政.策性、操作层面上的“强行减少死刑判例”来强行推进。强性推进的结果一定是可怕的,一定会在民.意层面上激起强烈的反感、反.对。如果现在中.国的司法机.构内部定了什么“减少死刑判例的指标”,或者自上而下地给予下级“少杀、慎杀”的政.策指导,我认为都是非常错误的。这种不顾民.意基础,只知凭几个“精英分.子”的意愿强行推进的做法,一是肯定碰壁,肯定失败,二是会在这个层面上激起民众和政.府的尖锐对立。
老实说,在这个完全不必要的层面上去制.造出民众和政.府的尖锐对立,是极其愚蠢的行为。
所以我觉得高院给予各地.下级的“少杀、慎杀”的政.策指导,是非常错误的,而且很容易制.造混乱,难以统.一各地对这一政.策的理解。鉴于中.国各地官.员的知识水平和脑力水平的现状,我认为混乱是肯定的。近期轰动全国的云南李.昌奎案.件就是一个活的例子。那个著名的“田标杆”法.官,我从来不认为他是拿了什么好处,而只是为了迎合......余下全文>>问题九:为什么在中国,那些犯罪故意杀人的人,不执行死刑呢? 我来回答你。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看到吗,故意杀人处于不处于死刑是根据具体的情节来决定的。刑法有个最重要的原则就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什么样的行为承担什么样的罪责。简单例子:拿刀连捅一个人八刀致使其死亡和一个不小心捅了一刀致使其死亡,两个行为承担的刑罚是完全不一样的。因此,我们不能以偏概全,认为故意杀人就一定要判决死刑。 当然,如果要摊开来说,还有很多,我在这里只是简单一说,这样更能明白和理解,希望你能采纳并加分。问题十:为什么中国现在执行死刑都不枪毙了 你好
根据刑事诉讼法,我国死亡执行方式有两种:注射与枪决。因此,中国现在执行死刑仍然有枪决,而且从经济的角度,枪决更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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