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挂在朋友家(以外孙儿的关系)已经五年了,26岁,今年刚结婚,妻子是外地的,现在外租房住,是否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谢谢!
我是大连的
不知我的条件是否附合经济适用房申购
答案:3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6 11:06
- 提问者网友:情歌越听越心酸
- 2021-01-25 23:55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平生事
- 2021-01-26 01:06
要有工资和单位证明,并且你过去未享受过经济适用房待遇,就算享受过,只要你们那里的审核不严也可以。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街头电车
- 2021-01-26 02:49
2010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
一、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含高新区)(下称五城区)范围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购买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40000元以下。
(2)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五城区正式户口,其中申请人必须取得本市五城区正式户口三年或三年以上。
(3)原有住房 (取得自有产权住房或按照房改政策租金标准租赁的公房) 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另:在征地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庭或在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条件中的(1)、(2)条件者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
二、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务工所在地城镇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规定的标准。其中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含高新区)(下称五城区)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年收入为4万元以下;在其他区(市)县申购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2)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
(3)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两年以上(含两年)。
(4)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你们是否有申购条件,从今年的申购条件来讲,基本上你们不符合申购的条件。
- 2楼网友:上分大魔王
- 2021-01-26 01:38
不知道楼主是哪里的?各地的条件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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