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记》记载,公元前544年“齐相庆封有罪,自齐来奔吴。吴予庆封朱方(县名,后改名为丹徒)之县,以为奉邑,以女妻之,富于在齐”。材料反映了春秋时期
A. 分封制全面崩溃
B. 宗法制荡然无存
C. 郡县制初现雏形
D. 实行郡国并行制
据《史记》记载,公元前544年“齐相庆封有罪,自齐来奔吴。吴予庆封朱方(县名,后改名为丹徒)之县,以为奉邑,以女妻之,富于在齐”。材料反映了春秋时期A. 分封制全面崩溃B. 宗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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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9 02:27
- 提问者网友:聂風
- 2021-01-28 16:30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醒三更
- 2021-01-28 17:28
A. 分封制全面崩溃B. 宗法制荡然无存(答案→)C. 郡县制初现雏形D. 实行郡国并行制解析:材料中吴国把朱方县作为封邑给予庆封,“封邑”指的是以收取赋税作为俸禄的封地,A项错误;从“县”这一称谓以及庆封仅有收取赋税的权力可见C项正确;B项材料无法体现;D项是西汉初年的地方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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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01-28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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