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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辞职赔偿问题 求助;本人广西。我有一个朋友09年在公司经工伤鉴定六级。当时工伤保险基金已经付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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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9 17:41
  • 提问者网友:献世佛
  • 2021-04-09 09:05
工伤后辞职赔偿问题 求助;本人广西。我有一个朋友09年在公司经工伤鉴定六级。当时工伤保险基金已经付14个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渡鹤影
  • 2021-04-09 10:16
健康,
同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支付16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14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现在你朋友提出辞职,根据广西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职工本人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每一个工作年支付一个月,就支付你六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假如你已经在厂里工作六年另一个月。

祝福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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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第幾種人
  • 2021-04-09 12:51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新工伤医疗补助金、交通费、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以下内容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关工伤的费用支付的规定,可以下载最新版的《工伤保险条例》来看。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如果有疑问可以想我咨询! 请采纳答案,支持我一下。
  • 2楼网友:封刀令
  • 2021-04-09 11:18
时工伤保险基金已经付14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如果现在你朋友提出辞职,支付16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14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广西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己计算一下就可以了,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辞职时的本人工资X(16+14)= 辞职时的本人工资X30=(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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